南充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0-28
四川/南充 质疑投诉
南充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南充-2025-10-28 00:00:00
南充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南充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明德楼及致远楼电梯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鼎尚恒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五段***号***幢*层***号

被投诉人: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宏发路**路

被投诉人: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号

四、基本情况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及致远楼电梯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我司对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做出的答复并不满意,因为本项目询价采购文件中技术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投标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后,履约验收时提供上述****条参数的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不能按要求提供合格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视为虚假响应及无效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这是一种表述,而在询价文件*.*.其他要求中的第“★*、成交后合同签订之前,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进行电梯产品技术、性能要求证明文件资料履约验收以及技术要求中其余所有带“★”标识的技术、性能参数要求进行符合性达标验收,若出现虚假响应的情况,如通过修改相关检验报告来满足询价通知书电梯产品技术及性能要求参数等行为,一经发现则按政府采购法进行相应处罚,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成交后采购人有权向成交供应商索取相关资料原件。(单独提供承诺函,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这是另一种表述,很显然,这两种表述旨在说明一种意思,是针对一件事情,那就是对技术要求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查验,但查验技术要求证明材料的时间节点相差甚远,前者是在合同签订之后履约验收之前查验证明材料,而后者是在合同签订之前查验证明材料,那么由此可见,询价采购文件是在对同一件事情做出不同的要求,我司认为询价采购文件前后描述不一致,内容前后矛盾,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存在歧义和重大缺陷及重大瑕疵,应当重新采购,在质疑函中我司列举出来了,但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并未发现和意识到该问题,最主要的问题是:前者是项目实施完成之后,后者是项目实施之前,但性质和意义都大相径庭。

投诉事项*:询价通知书将不存在的标准作为实质性要求,违反相关法规,询价通知书存在重大缺陷。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南充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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