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5-10-28 00:00:00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虾峙镇湖泥变电站新建工程 | 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湖泥岛 | 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顺联商贸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虾峙镇湖泥变电站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变电站一座,本期主变规模*******,主变户内布置,配电装置户内***布置,进出线均采用电缆方式,本期建设主变*******,****进出线*回,****出线*回,本期环评不涉及*****配电装置及进出线。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一、陆生生态:施工期(*)严格按照规划红线施工,采用精准放线技术,杜绝超界占用。优化施工总平面布置,使临时设施(如堆场、加工场)在空间上高度集成,减少对周边土地的重复扰动。(*)施工前进行详尽的植物本底调查。对工程范围内的成年乔木、具有保护价值的植物,优先采取避让措施;无法避让的,应在适宜季节进行异地移植,并专人养护,确保成活。(*)制定并落实林地占补平衡方案,确保区域公益林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山体开挖采用“依山就势”的设计(如利用山体缓坡,减少削坡量);对开挖创面及时覆盖(如挂网喷播、铺设植生毯),控制弃渣堆高度并美化(如覆土植草),缩短视觉暴露时间。(*)在工程开工前,先行修建坡顶截水沟、沉沙池和坡脚拦渣墙。排水系统未完善前,不进行大规模土方开挖。(*)施工期需边挖边护,岩质边坡采用“锚杆+喷射混凝土(掺乡土草种)+挂网”支护(节理发育处加注浆锚杆),同步建“坡顶截水沟*坡中排水沟*坡底沉淀池”三级排水系统,并通过雾炮洒水降尘、暴雨覆盖防雨布应急。 二、地表水环境: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静置后,上层水可用于洒水降尘、场地和运输车辆冲洗。下层水悬浮物含量高,设预沉池,沉淀去除易沉降的大颗粒泥沙;沉淀后的出水回用,可用于洒水降尘、和运输车辆冲洗等。(*)在施工场地靠近鱼塘的北侧设置临时土堤、沙袋或预制挡板,有效拦截和阻挡泥沙和污水径流。(*)在场地周边及上游开挖排水沟,并与沉淀池配合使用,引导雨水和地表径流有序流动,避免无序漫流冲刷场地后进入鱼塘。运行期(*)变电站内设卫生间,生活污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清运。 三、声环境:施工期(*)制定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避开夜间及昼间休息时间段施工。(*)变电站和山体开挖施工时先建围墙,必要时安装临时声屏障,以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运行期(*)变压器、配电装置等电气设备户内布置。(*)在设备采购时,应选择选用低噪声水平的主变压器、轴流风机和表面光滑的导线等,毛刺较少的设备,以减小变电站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四、大气环境:施工期(*)在土石方开挖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环节,必须配备移动式雾炮车或洒水车进行同步喷淋洒水,保持作业面和土质表面一定的湿度。(*)开挖土方应集中堆放,缩小粉尘影响范围,及时回填或清运,减少粉尘影响时间。临时堆土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每天定期洒水增湿等防尘措施。 五、固体废物:施工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后,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处理。(*)在办理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监督手续前,向工程所在地的区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证。(*)施工单位配备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排放管理人员,监督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规范装运,确保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驶离。运行期(*)站内设垃圾收集桶,及时清除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旧蓄电池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置。(*)废矿物油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六、电磁环境:运行期(*)配电装置采用***设备和开关柜设备,所有设备和元件设计合理、安装精良、连接精密,尽量避免或减小电晕和火花放电。 七、环境风险:变电站站内设置事故油池,事故时主变散热器事故油通过排油管排入事故油池内。事故油坑及事故油池内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印路****号,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