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年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方案》和统战部《关于开展****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验收暨****年示范班(团支部)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对****年申报确定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级”培育创建单位考评验收,以下**个班级为“宁夏医科大学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级”拟表彰单位,现公示如下:
第一临床医学院****级临床医学*班
第一临床医学院****级临床医学*班
第一临床医学院****级临床医学*班
第一临床医学院****级临床医学**班
第一临床医学院****级临床医学*班
第一临床医学院****级临床医学卓越班
第二临床医学院****级临床医学*班
第二临床医学院****级临床医学**班
第三临床医学院****级临床医学*班
第三临床医学院****级临床医学*班
基础医学院****级基础医学班
公共卫生学院****级研究生*班
公共卫生学院****级预防医学*班
公共卫生学院****级预防医学*班
公共卫生学院****级预防医学卓越班
公共卫生学院****级卫生检验与检疫班
中医学院****级中医学*班
中医学院****级中西医临床医学班
中医学院****级中医学(全科医生)班
中医学院****级中医康复学班
中医学院****级中医卓越班
护理学院****级本科护理*班
护理学院****级本科护理*班
药学院****级中药学班
药学院****级药学卓越班
药学院****级临床药学*班
口腔医学院****级口腔医学本科*班
口腔医学院****级口腔医学本科*班
口腔医学院****级高职口腔班
检验学院****级本科医学检验技术*班
人文与管理学院****级公共事业管理班
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级医学信息工程班
医学信息与工程学院****级医学信息工程班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月*日(*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上述班级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或来访的方式,向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或统战部反映。电话:************、*******。接受电话和来访的时间为公示期间(工作日)每天上午*:*****:**,下午**:*****:**。
中共宁夏医科大学委员会统战部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