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2025-10-2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激光低频交变磁场治疗机等设备(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达州博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朝阳中路***号*层*号
被投诉人: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西路***号**栋*层*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号综合楼*楼**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亿达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激光低频交变磁场治疗机等设备(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该公司所投标产品不符合招标需求不具备压力评估功能及压力附件模块,并且存在虚假响应参数的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投诉事项*:中标产品南京麦澜徳*** ******无坐姿监测报警等功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以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投诉事项*:中标产品南京麦澜徳*** ******主屏并非触摸屏,操作过程中要使用鼠标键盘。存在虚假响应技术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以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四川川之韵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所投产品激光低频交变磁场治疗机不满足技术参数“★触摸屏+一键飞梭操作,屏幕尺寸:≥*英寸:(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技术白皮书复印件或产品说明书复印件或实物图片予以证明”要求,存在提供虚假应答和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恳请贵单位进行核查,取消其中标资格,确保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采购项目的公平、公正。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投诉部分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二条第一款,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达州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