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2025-10-27 00:00:00
[东平县]东平县****年*万亩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及改造提升)沙河站镇*.*万亩施工(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阅读次数: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年*万亩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及改造提升)沙河站镇*.*万亩施工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东平县沙河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东平县****年*万亩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及改造提升)沙河站镇*.*万亩施工;
*.*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沙河站镇;
*.*建设规模:东平县****年*万亩超长期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及改造提升)沙河站镇*.*万亩施工,项目类型为新建,建设规模*.*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万亩,全部为基本农田。涉及常庙村、东杨楼村等**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为项目区内田块整治、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等。
*.*工期要求:***日历天。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万元;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为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领取
*.*时间: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的递交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逾期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平县沙河站镇人民政府
地 址:东平县沙河站镇驻地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东平县金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号
联系人:李经理 尹经理
电 话:************
*.异议和投诉
(*)监督单位:东平县农业农村局人秘科
监督电话:************
地址:东平县城香山街***号
(*)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经理 尹经理联系方式:************
地址:东平县东平街道平湖路***号 邮编:******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