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采购项目
2025-10-27
辽宁/锦州 招标采购
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采购项目
辽宁/锦州-2025-10-27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锦州市医疗保障局

址:解放路一段****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公司

址:解放路五段****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锦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次承保*)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达到采购需求标准 (三)保障水平。 *.大病保险起付线按照“不高于统筹地区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的原则确定,****年大病保险起付线暂为*****元,每年结合我市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实行分段补偿累进计算。大病保险的补偿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万元。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万元以内(含*万元) 支付比例为**% *万元***万元(含**万元) 支付比例为**% **万元以上 支付比例为**% 分段补偿累进计算的标准随国家、省有关要求适时调整。 *.在我省儿童血液病诊疗定点医院及儿童恶性肿瘤诊疗协作组牵头医院、成员医院发生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相关**个病种医疗费用,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支付比例执行**%, *.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起付线降低**%,支付比例**%。 *.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不设置最高支付限额。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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