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 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法院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5-G3-990359-GLSZ) 的质疑答复函
2025-10-27
广西/桂林 变更澄清
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关于 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法院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5-G3-990359-GLSZ) 的质疑答复函
广西/桂林-2025-10-27 00:00:00


质疑人:广西新义保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临桂镇仙湖路**号

法定代表人:蒋成辉

委托代理人:王胜辉

邮编:******

贵公司通过现场方式递交的关于“桂林市灵川县人民法院综合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的质疑函,我中心****年******时**分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我中心将质疑函转达采购人灵川县人民法院,现采购人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 本项目开标环节各投标人报价和中标结果公告结果,广西富翔鸿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价为:**.****万元、广西华标后勤保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报价报价为:**.*万元,上述两家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及现行社会保险缴费最低标准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上述两家投标人应当作投标无效处理。

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招标文件(第**页)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人与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投入服务人员由供应商自行管理,供应商 依法与所聘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由供应商按相关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支付服务人员工资【人员工资发放标准不得低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号)第一类标准,即月最低工资 标准为****元/月】、奖金、加班费、各项福利待遇费用,并为其购买社保(符合桂林市最新社保标准)、购买意外险等。”

*.招标文件(第**页)第三章“采购需求”本项目岗位人数分配合计为**人。

*.招标文件(第**页)第三章“采购需求”: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第十条、第三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都能佐证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并依法依规进行缴纳。

又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推进基本医疗保险自治区级统筹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中也强调,用人单位及职工应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再根据《关于明确自治区本级****年职工基本医疗单位缴费率的通知》(桂医保发〔****〕**号)“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率按*%执行,个人缴费率为*%。具体为:国家机关、属财政全额 拨款事业单位和群团机关的,单位缴费率为*.*%(含生育保险费率*.*%); 其他单位缴费率为*.*%(含生育保险费率*.*%)”的规定,明确了****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这为企业缴纳医保提供了具体的执行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号)“****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 保险按上年全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元(即****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 元/月”的规定,桂林市最新社保标准企业最低的缴费金额***.**元/月。

*.根据****年*月**日最新公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桂人社发〔****〕**号)“****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元/月的规定,桂林市最新社保标准企业最低的缴费金额****.**元/月。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广西富翔鸿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价**.**** 万元、广西华标后勤保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报价报价**.*万元,上述两家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及现行社会保险缴费最低标准规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上述两家投标人应当作投标无效处理。并请求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号令)第十六条及第十六条第(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 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规定,从合格的中标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三、采购人针对质疑事项的答复

关于缴纳社会保险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了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该规定明确了社会保险包 括五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将“社会保险”列为劳动合 同的必备条款,第三十八条及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律后果。因此,企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必须履行的责任,且不能选择性缴纳,必须缴纳五险。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号《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亦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因此,企业不得向劳动者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

结合上述论述,根据桂政发〔****〕**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年*月*日开始桂林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元/月,又根据桂人社发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公布****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年我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按****元/月作为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其中缴费基数上限为 *****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元/月”的规定,桂林市最新社保标准企业最低的缴费金额****.**元/月(****元/月×单位应缴最低比例**.*%)。据此 ,本项目一年的服务人员成本最低即为:******.**元[**人×**个月×(****+****.**)]。本项目中标结果中的广西富翔鸿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对质疑事项答复中承诺“严格遵循招标文件所有要求,确保为本项目配置的所有服务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桂林市一类地区****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为全体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符合法律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虽然广西富翔鸿基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价为**.**** 万元,低于上述计算的最低成本价******.** 元,但其在本项目中计划安排*名退役军人就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明确我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扣减标准的通知》精神,每年可享受税费扣减*****元,故该公司的报价在扣除税费扣减部分后为**.****万元,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及现行社会保险缴费最低标准规定。

因此,广西新义保安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质疑事项不成立。

四、处理结果

综上所述,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成立。处理如下:

(一)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二)如对本答复不满意,贵公司可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桂林市财政局投诉。

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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