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儿童医院广州路院区病房楼、综合楼、行政楼、附属建筑及院区道路物业管理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0-27
江苏/南京 质疑投诉
南京市儿童医院广州路院区病房楼、综合楼、行政楼、附属建筑及院区道路物业管理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江苏/南京-2025-10-27 00:00:00

南京市儿童医院广州路院区病房楼、综合楼、行政楼、附属建筑及院区道路物业管理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

南京市儿童医院广州路院区病房楼、综合楼、行政楼、附属建筑及院区道路物业管理服务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京市儿童医院广州路院区病房楼、综合楼、行政楼、附属建筑及院区道路物业管理服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 :南京万紫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 :南京市玄武区百子亭*号***室

被投诉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儿童医院

被投诉人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号;*.南京市建邺区江东南路*号

相关供应商:南京益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自贸区南京片区浦口大道**号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数据造假,不符合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未包含双边公积金,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漏算政府规费,违反“依法缴纳税费”的实质性要求。*.中标供应商中标价格未包含退休返聘人员雇主责任险费用,属于虚假应标。

投诉请求:*. 依法确认南京益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取消其中标资格。*. 请求南京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有违法所得,依法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对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情形进行调查处理。

五、处理依据和结果

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

处理结果:驳回投诉人本次投诉,对其投诉请求不予支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南京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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