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院区二期项目停车场电动车充电桩(含电动摩托车充电位)建设及运营第三方服务商遴选第二次
2025-10-27
湖北/恩施 招标采购
金龙院区二期项目停车场电动车充电桩(含电动摩托车充电位)建设及运营第三方服务商遴选第二次
湖北/恩施-2025-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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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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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金龙院区二期项目停车场电动车充电桩(含电动摩托车充电位)建设及运营第三方服务商遴选第二次

、中标(成交)信息

服务商名称: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服务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绿柳路**号*栋/单元****层(*)办公号

成交金额:

*.管理费报价:每年向医院缴纳管理费*.**万元

*.充电服务费报价:充电服务费标准为*.**元/千瓦时

*.医院在职职工充电服务费报价:医院在职职工充电服务费为*.**元/千瓦时)。

综合评分法:**.**(分)

服务

名称:金龙院区二期项目停车场电动车充电桩(含电动摩托车充电位)建设及运营第三方服务商遴选第二次

遴选内容:项目位于恩施州中心医院金龙院区二期停车场,计划建设不少于**个电动汽车快充桩位和**个电动摩托车充电位,最终数量以运营单位和规划部门沟通确认为准。服务商需全额承担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建设、安装、调试、运营维护(含设备维修、耗材更换、安全检测等)全过程费用,医院不提供任何资金支持。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运营服务期限为**年,服务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续签运营协议或由运营单位自行拆除。

、评审小组成员

邓学清、刘世春、喻世伟

、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

*、评审地点:恩施市新悦广场*幢*单元*楼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取费标准**%。

*、收费金额:*.****(万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本次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提出质疑(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心医院

址:恩施市舞阳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宇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恩施市新悦广场*幢*单元*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于福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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