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2025-10-27 00:00:00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兴安盟金风科技风电制氢(一期)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兴安盟金风科技风电制氢(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 |
项目名称:兴安盟金风科技风电制氢(一期)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呼和路东 |
| 建设单位名称 |
金风绿能氢能科技(兴安盟)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
内蒙古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项目概况:厂区总占地面积为********,本项目建筑面积***** **,主要建设*座电解水制氢厂房、*座氢气气柜及其他配套设施,电解水制氢厂房内设置**套*******/*电解槽,最大生产效率*.*万***/*,平均生产效率********/*,年制氢*万吨。项目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合计***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 ⑴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地面清洗废水、脱盐水站废水、循环冷却排水、气柜水封排水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均可得到妥善处置。 ⑵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包括压缩机、风机、各类泵等,噪声源强约******(*)。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减震、绿化等措施以其屏蔽作用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采取上述控制措施后,本工程厂区边界昼夜噪声值均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类标准限值。 ⑶固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过滤渣,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脱盐水站废过滤材料(超滤材料和反渗透材料)不在厂区暂存,由厂家回收处理。产生危险废物中废电解液收集于电解液废料罐,由有资质单位运走处置;废隔膜、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暂存于一体化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⑷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通过源头控制加强维护,对厂区构筑物分区防渗,设置*口地下水监控井定期监控以及应急响应来控制地下水环境污染。 ⑸土壤环境保护措施 针对本工程可能发生的土壤污染途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过程防控、跟踪监测、应急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运移、扩散、应急治理全阶段进行控制。 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要求进行建设,各构筑物应按火灾危险等级进行设计,并预留相应防火距离;制氢、储气区域建设相应防火、防爆堤,降低燃爆事故对外部环境的影响;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压力检测装置等,以便对氢气浓度进行监测;设置禁火区,并配置相应安全警示标志等,氢气管道至少***范围内不得有明火。以及制定事故废水三级防控措施和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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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金风绿能氢能科技(兴安盟)有限公司****年*月**日通过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公示期间及至目前为止,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均未接到有关反对项目建设的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亦未收到公众意见表;****年*月**日至****年*月*,通过兴安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兴安日报以及于园区管委会张贴公告*种方式进行了第二次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项目反馈意见;在上报兴安盟生态环境局审批前进行报批前全本公示,将环评报告书全本及公参说明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未收到项目反馈意见。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兴安盟行政审批大厅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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