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2025-10-2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建设项目(厨具、图书、文化打造、艺体设施和实验设备)(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聚成万顺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谷大道五段**号*号楼***
被投诉人:仪陇县清源小学校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两宫路**号附*号
被投诉人:四川鸿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东一段**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鸿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仪陇县清源小学校建设项目(厨具、图书、文化打造、艺体设施和实验设备)(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二、技术要求,序号*花格货架利用有选择性、针对性产品零部件检测报告项作为实际性响应条款,与整体产品无关人为设置控标检测项,指向特定企业山东厨联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产品、鲁博厨联品牌、技术路线检测报告,存在倾向性、影响公平公正竞争,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对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二、技术要求,序号**平板推车属有选择性、针对性产品零部件检测报告项作为加分条款,与整体产品无关人为设置控标检测项,指向特定企业山东厨联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产品、鲁博厨联品牌、技术路线检测报告,存在倾向性、影响公平公正竞争,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对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二、技术要求,序号**四门高身双温柜利用有选择性、针对性检测报告项,指向特定企业产品、品牌、技术路线检测报告,存在倾向性、影响公平公正竞争,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对我公司及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及歧视待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仪陇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