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10-27 00:00:00
龙泉市龙梧线改建工程*电力管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
工程名称:龙泉市龙梧线改建工程*电力管道工程
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异议):江先生 联系电话:************
中介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择优向招标人以不排序的方式推荐*名中标候选人(如有效投标人≤*家且仍有竞争力时应全部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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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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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鑫安能源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季虹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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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丽水银达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李金娇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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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智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叶春香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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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新言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叶宾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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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光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冯卫平 |
合格 |
行业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 ****年**月**日 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龙泉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备案部门(盖章):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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