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10-27 00:00:00
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开发区华水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华市开发区华水工程有限公司****年度“金匠优服”水电维修及本地化服务平台业务服务商入围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二、招标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需求:
序号 | 标项内容 | 规格型号 | 入选数量 |
* | ****年度“金匠优服”水电维修及本地化服务平台婺城区块业务承包商选定 | 详细采购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 *家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包括: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等税费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浙财采监【****】**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标书费:人民币***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后次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未通过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投标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投标保证:人民币伍仟元整(¥:****.**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标段)指定虚拟子账号。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作弃权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日**:**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将投标文件密封送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在金华市八一南街***号信华大楼*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 人)规范出席开标会议。
十、其他要求: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十二、特别说明: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三、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金华市开发区华水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南街***号
代理机构: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龚旭君联系电话:************* ***********
质疑联系人:郑元革联系电话:*************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号润和楼*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