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5-10-27 00:00:00
宜昌市城东公园木地板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宜昌市城东公园木地板维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在宜昌市沿江大道***号****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宜昌市城东公园木地板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对城东公园部分坏损木地板进行拆除、更换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安全生产标准: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避免发生一般性安全事故,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完成,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供应商,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号****室;
*.方式:现场获取,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报名所需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号****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号****室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纸质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若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要求及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请予以关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昌市运河公园管理处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众恒诚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号金江银座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筱荔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