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10-27 00:00:00
“两山”理念成果展示馆建设项目(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两山”理念成果展示馆建设项目(一期)
招标序号:青建招**** 第[**] 号
招标单位:青田县千峡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叶王健************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名合格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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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
项目负责人 |
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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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禹宸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李燕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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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朱金云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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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宝基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季梦瑶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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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泰安建筑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胡剑贤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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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凡高建设有限公司 |
********.** |
***日历天 |
罗慧升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中标候选人业绩:无要求
无效标说明:无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在公示之日起**日内(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天),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的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田县公管办:************。
招标人:青田县千峡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三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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