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2025-10-27 00:00:00
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意向公开
我部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选择*家供应商为我部提供相关服务,*包可兼投不可兼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项目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项目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他性问题,现将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
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二、项目概况:
(一)各类副食品,包括但不限于肉禽、水产、果蔬、蛋奶、调料、饮料等食品原料,含成品、半成品。其中**包包括新鲜或者冷冻的畜肉、禽肉;**包包括海产品、淡水产品、新鲜蔬菜、水果、蛋类、新鲜食用菌(金针菇、平菇、鲜香菇等)、新鲜豆制品(鲜豆腐、豆腐干、豆腐皮等);**包包括奶及奶制品、干菜、菌藻类、干果、调料、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带有预包装食品标签,如方便面、饼干、面包、饮料、火腿肠、火锅底料等),以及其他不属于**包、**包的产品。**包、**包、**包报价要求:供应商报价时,以新泰市青云路***号金斗路***号青云购物中心副食品价格为基准价,报下浮费率。
**包、**包、**包定价原则:总体采取“*+*”的询价定价方式,即采购方从*个固定询价定价参考地点中每次选取***个地点进行询价,询价结果按照较低者进行定价,如采购方发现定价结果存在偏高或失真的迹象,采购方有权自主选取泰安市范围内大型连锁超市进行补充询价,定价以询价及补充询价较低者为准。具体如下:按照先定价后供货的原则,按照同品牌、同质量、同规格产品选取新泰市青云路***号金斗路***号青云购物中心副食品价格基准价(特价/折扣/促销商品参考原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下浮后与新泰市向阳路**号新泰农批市场批发价格、高巛国际商贸城对比,按照询价较低者为阶段结算价格;三处询价地点均未询价到的,以京东超市***价格原价为基准价,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下浮后为阶段结算价格。结算价格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分,该询价周期内执行此结算价格,直至下次询价定价完成后执行新的结算价格。为考察食品价格和质量,询价人员可以根据需要在询价过程采购一定样品,每次询价过程中采购的金额不超过****元,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金额约****万元(其中**包***.*万元,**包***.*万元,**包***.*万元)人民币,以实际配送情况为准。服务期限为一年,**包、,**包、**包服务地址为山东省泰安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资质: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截止报名时间),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单位信誉: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等国家权威部门列入失信惩罚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行为记录名单以及相关行业黑名单。
*.供应商必须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上午**:**—**:**,下午**:**—**:**)。
五、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邮寄、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单位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
七、采购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