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南宁市公司2025年县级局(宾阳、横州、武鸣)食堂食材采购变更公告012025-10-27
2025-10-27
广西/南宁 变更澄清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南宁市公司2025年县级局(宾阳、横州、武鸣)食堂食材采购变更公告012025-10-27
广西/南宁-2025-10-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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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南宁市公司****年县级局(宾阳、横州、武鸣)食堂食材采购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年县级局(宾阳、横州、武鸣)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南宁市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号金源***现代城*层
项目联系人:梁欢、苏畅
联系电话:************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变更日期:****年**月**日
变更内容:
一、竞争谈判文件《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四、评审标准“响应报价评分标准”修改如下:
变更前 | 变更后 |
*.价格分计算公式: **供应商最大优惠比例 某供应商报价分= ×**分 **某有效供应商优惠比例 注:价格分的计算保留*位小数。 | 基准优惠比例计算公式: 基准优惠比例=(**+**+……+**)÷* 其中:① **、**、……、**为有效的响应优惠比例; ② *为有效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家数。 供应商响应优惠比例等于基准优惠比例得最高分**分,其他响应优惠比例采用内插法计算,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①供应商响应优惠比例<基准优惠比例时,计算公式为:***[(基准优惠比例*响应优惠比例)×***×*]; ②供应商响应优惠比例>基准优惠比例时,计算公式为:***[(响应优惠比例*基准优惠比例)×***×*.*]。 |
三、本项目截标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原为“****年**月**日**时**分前(北京时间)”,现延期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特此公告。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