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第五人民医院室外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025-10-27
湖北/黄冈 招标采购
蕲春县第五人民医院室外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黄冈-2025-10-27 16:2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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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第五人民医院室外绿化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地区: 蕲春县
报名截止: ********** **:**
剩余时间: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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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元

报名时间 ********** **:**~********** **:**
投递时间 ********** **:**~********** **:**
开标时间 ********** **:**

蕲春县第五人民医院室外绿化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蕲春县第五人民医院室外绿化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蕲春县第五人民医院室外绿化工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 万元

*.最高限价 ***.****** 万元

*.采购需求:绿化用地整理、种植土回填、苗木供应栽植、色带铺设、草花撒播、草皮铺种及风景石摆放、后期管护(含:除草、修剪、支撑、浇灌、施肥、清洁、虫害防治等一切措施费用),确保栽种苗木提供“*个月成活养护 + **个月保存养护”服务,且成活养护期满苗木成活率达到 ***%、保存养护期满苗木保存率符合验收标准。具体包括所采购苗木及其附属品的供应、检测、运输、栽种、养护及造景绿化等,保证项目经各阶段验收合格直到 “交钥匙”,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日历天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并落实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有合格有效的《林草(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北京时间)。

*.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或供应商客户端

*.方式: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陆后绑定汇聚**,在首页投标人投标客户端板块,点击“前往下载”,选择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投标人登录一毂清风等投标人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投标人办理汇聚**相关事宜可咨询:************,***********,请投标人提前获取投标人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客户端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 ********** **(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湖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开标时间: ************(北京时间)。

*.开标方式:通过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文件开启界面,进入开标大厅后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监督部门名称: 蕲春县财政局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号 电话:************ 邮箱:**********@**.*** *、信息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蕲春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 *、各投标供应商如有一毂清风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联系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蕲春县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 蕲春县刘河镇刘河大道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湖北普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蕲春县漕河四路***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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