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
否
是否邀请专家:
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
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
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测试验收
*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标准:达到《长沙市夜景亮化设施维护管理考核细则》和《天心区亮化维护项目管理考核细则》的规定,以及市、区政府最新亮化管理维护标准和要求。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履约验收方式:
分期/分项验收
(*)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应对整个亮化工程进行系统、科学、有序的循环的维护,保证定期巡查调试并对系统进行维护、保养。
(*)定期对所有灯具进行检查,维修或更新破损、不正常亮灯、光衰>**%以上的灯具。
(*)定期检测整个照明线路、控制系统等,及时排解潜在的安全隐患,对电缆、电线采取安全防盗措施,防止电缆、电线被割盗。
(*)及时检查更换管线卡扣等灯具安排固定件和其他易损件,确保灯具稳固安全和安装的平整度。
(*)定期查看、检测照明配电箱并有防盗措施防止偷、漏电现象,保持配电箱外观整洁。
(*)主动对接和配合市夜景亮化控制中心、市路灯管理所,确保维护效果、设施按时正常启闭,以及解决其他影响维护的问题。
(*)对上述情况进行记录,并及时汇总采购人。
*.*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调整亮灯及熄灯时间。
*.*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材料,确保正常亮灯。
*.*作好防盗、防人为破坏工作。对盗窃、人为破坏造成的夜景设施、材料损毁,中标人应及时给予恢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所有维修维护活动必须有详细记录供采购人核查。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服务时限要求:应为该项目备用适量的成交产品作为维修替换产品,在气候条件满足维修作业的前提下,应在**小时内进行维修响应,并在以下时限内修复故障:
(*)非***产品故障,应在故障发生后的**小时内修复。
(*)通用***产品故障,应在故障发生后的**小时内修复。
(*)异型***产品故障,应在故障发生后的**小时内修复。
(*)灯杆门、电缆井盖缺失,及时采取临时措施进行封盖,**小时内修复。
(*)安全隐患在接到报修指令后及时修复。
(*)采购人发出维修通知单的,以通知单要求的时限为准。
*.*必须按照相关安全规范进行操作,在整个项目的维护期内一切相关安全责任事故由我公司自行负责。
*.*建立巡灯制度,及时记录和检查整修,保证亮灯率**%以上,故障修复及时率***%。
*.*每逢法定节假日和上级安排的突击性任务、迎检活动,必须配合管理部门作好相应的工作。
*.**每周对各景观亮化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并按采购人要求上传巡查记录和影像资料,相关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到天心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通用型产品符合*/***********《夜景工程半导体照明器件部件产品技术规范》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施工应符合*/***********《夜景工程质量验收技术规范》的要求及国家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采购需求所描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使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
*.**.*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应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护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履约验收标准: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验收要求和骏收标准
*.*.*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参照长沙市财政局文件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件要求执行。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验收标准;达到《长沙市夜景亮化设施维护管理考核细则》和《天心区亮化维护项目管理考核细则》的规定,以及市、区政府最新亮化管理维护标准和要求。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人,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