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2025-10-27 14:55:31
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服务机构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雅安)
委托人: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受托人:四川均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磋商邀请
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因采购业务需要,现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取*家采购代理服务机构组建采购代理库,委托其开展采购工作,诚邀遵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服务能力的单位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服务机构。
二、委托内容、范围及规模:受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全资、代管、控股、实际控制子公司*万元及以上的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生产资源、贸易流通采购代理相关工作,主要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代理业务为主,具体以实际需求委托为准。
三、潜在受托人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严禁参加本次磋商活动的潜在受托人
止磋商截止日,委托人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受托人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售价:
*.*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方式:
(*)邮件获取
邮件获取时:请自行将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邮箱 **********@**.*** ,邮件名称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报名费缴费凭证,报名费缴纳成功后,代理机构向其发送磋商文件;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现场报名
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四川均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西部智谷*区*栋*单元***),通过现场报名的方式办理。
文件售价:***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项目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到代理机构重新登记备案)。
六、磋商截至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七、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递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本次磋商不接收邮寄的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有权不予接收。
*.*递交地点:雅安市雨城区金鸡关路***号*栋*楼*号
八、评审地点:雅安市雨城区金鸡关路***号*栋*楼*号
九、潜在受托人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采购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雅安市)”(*****://***.******.***.**/)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人
采 购 人: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四川均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武兴四路西部智谷*区*栋*单元***
邮 编:******
联 系 人:贺女士
联系电话:************
第二章 技术要求
(一)潜在受托人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 明 和 要 求 |
* | 服务费控制价及报价要求(实质性要求) | *、报价采用费率报价。 *、最高限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文件和发改价格〔****〕***号文件下浮**%作为最高限额,即报价费率不高于**%,否则视为无效。 *、报价参照上述文件分为以下两类: ②服务、工程及其他类 |
* | 磋商方式及范围 | 方式:公开磋商 范围:详见磋商文件(二)技术服务要求。 |
*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 磋商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 有效期为:磋商截止之日起**天(日历天)。(注:潜在受托人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 |
* | 响应文件的制作要求 | *、份数及装订要求(实质性要求): (*)份数要求:“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须分册装订,各部分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电子文档壹份。 注: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纸张及装订要求:应采用**纸左侧胶装装订(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散装或合页装订。注:响应文件中如涉及图纸资料的可采用其他幅面纸随册胶装装订或另册胶装装订。 *、签字、盖章要求(实质性要求): 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其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和盖单位公章鲜章。 *、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 “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包装于一个密封袋也可分别密封包装;“其他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包装于一个密封袋也可分别密封包装;电子文档应单独包装于一个密封袋。 *、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封套的标注: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内容要求。 |
* | 委托代理期限 | 本次委托代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年度考核为合格者续签一年(首年签订期限为****年**月至****年**月),每次续签一年,每次续签为一年,总委托代理期限不超过三年。 |
*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在委托人处报名登记的属于实质性参与本项目公开磋商的潜在受托人应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持相应手持件将响应文件密封后送达磋商地点,现场递交响应文件。未在委托人处报名登记或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委托人有权不予接收。 (*)手持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适用:①营业执照或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潜在受托人单位公章鲜章)、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复印件资料应盖潜在受托人单位公章鲜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适用:①营业执照或类似证明材料复印件(盖潜在受托人单位公章鲜章)、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上复印件资料应盖潜在受托人单位公章鲜章。 (注:以上资料不可密封于密封袋内,在提交响应文件时一并提交,否则不予接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本次磋商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
* |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 (*)潜在受托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委托人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潜在受托人代表签字方为有效。潜在受托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潜在受托人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潜在受托人不得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须承担相应责任。 |
* | 磋商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
**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 | 踏勘现场和预备会 | *、现场踏勘:不组织,潜在受托人根据自身需要自行安排; *、预备会:不组织。 |
** | 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与异议 | *、委托人可以对已发售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委托人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受托人;不足*日的,委托人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潜在受托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日前提出。委托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磋商活动。 |
**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潜在受托人货物、物资类报价费率低于**%,服务、工程及其他类报价费率低于**%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潜在受托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潜在受托人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潜在受托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潜在受托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文件处理。 潜在受托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潜在受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潜在受托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潜在受托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潜在受托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磋商项目委托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潜在受托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潜在受托人比较情况等就潜在受托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潜在受托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 | 磋商结果公告 | 委托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评审报告、编制中选候选人公示内容(委托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确定中选候选人),内容审核无误后,发布中选候选人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发布平台同项目磋商公告发布平台。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日。 |
** | 中选通知书 | *、中选人确定原则:委托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名单中的中选候选人确定本项目的中选人。原则上选择推荐名单中前四名候选人,如未选须公示理由。中选候选人并列的,由委托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选人。 *、中选人确定后,委托人应当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中选通知书发出后,委托人改变中选结果的,或者中选人放弃中选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选人须及时领取中选通知书。 |
** | 委托合同签订 | 委托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中选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委托人和中选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磋商文件要求中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选人应当提交。 |
** | 委托事项 | *.委托人就合同约定的事项以及与该委托实施项目进行说明,但委托事项不得违背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约束。 |
** | 合同分包与转包(实质性要求) | (*)合同分包:不允许; (*)合同转包:不允许。 |
** | 潜在受托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 潜在受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无效,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全额退还已支付款项,并按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给委托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潜在受托人资格的; (*)委托人相互串通响应或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潜在受托人的; (*)与委托人或者社会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在磋商过程中与其他潜在受托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中选后,无正当理由不与委托人签订采购合同的; (*)拒绝公司的检查或者不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的; (*)其他违反公司采购规定的情形。 |
** | 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 潜在受托人参加磋商的费用由潜在受托人自行承担。 |
** | 代理服务费 | 中选单位支付,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固定价****元收取,由*家中选单位均摊支付(每家支付****元)。 (*)收款单位:四川均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光华逸家支行 。 |
** | 其他 | 本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委托人所有。 |
(二)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服务内容:受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完成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全资、代管、控股、实际控制子公司*万元及以上的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生产资源、贸易流通采购代理相关工作,具体以实际需求委托为准。
*、服务要求:
*.*潜在受托人须承诺潜在受托人及其附属机构,或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其他机构,没有也不会在本项目中承担提供与实际采购项目相关联的任务或与采购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供应;没有也不会为本项目投标或比选单位提供任何咨询服务。
*.*潜在受托人须在委托范围内承担委托代理业务。保证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保证不得明知或应当知道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保证不转让、转包委托代理业务和转让、出借、倒卖委托代理资格证书。
*.*潜在受托人须承诺严格遵守委托人采购实施细则和委托人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并愿意为此承担违反此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潜在受托人中选后如违反有关规定导致与委托人所签合同无效的,潜在受托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潜在受托人中选后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的代理事项和要求予以拒绝并作出解释,同时也要依法保护潜在受托人的合法权益,并接受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部门的监督。
*.*潜在受托人中选后须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从事采购代理工作,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规定以及委托人的技术、质量要求以及满足委托人相关要求。采购代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拟订采购方案,向委托人提供采购前期咨询;
(*)发布(发送)有关采购信息;
(*)按规定编制并发售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补遗;
(*)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如有);
(*)组织评审活动,做好评审的服务和后勤;
(*)协助委托人组建评审委员会,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制评审报告(资格预审报告);办理中选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人委托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向未中选的潜在受托人发出中选结果通知书以及尽其他通知义务;
(*)草拟承包合同,协调合同的签订;
(*)完成采购及相关工作的所有手续;
(**)协助委托人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其他:与代理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潜在受托人中选后应及时将委托事务的开展情况向委托人报告,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完成。
*.*与采购有关的所有文件发出前应送委托人审查同意。
*.*潜在受托人中选后应委派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同时按相关规定或委托人要求委派项目主要专职技术人员。
*.**潜在受托人中选后不得收受服务对象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泄露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和资料。
*.**潜在受托人在委托事项全部完成后,需负责向委托人提供项目采购的完整档案资料,潜在受托人也应至少留存一份,以备检查。
*.**收取约定的代理服务费。
*.**负责向委托人提供内部部门和子公司相关部门采购相关业务的培训,相关政策、业务咨询,合同审定等服务。
*.**其他: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相关规定和委托人要求。
注:本技术服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的视为无效磋商。
(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潜在受托人报价包含:为实施和完成项目采购代理服务所需的员工工资、各类保险费、福利费、加班费、差旅费、资料费、代理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发布费用;编制采购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结果)、评审报告,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评审活动,协调合同签订等的费用;评审专家的评审费用;采购会务、资料、食宿、交通等费用;评审场地费,重新采购、评审的费用及采购失败后组织采购等的费用(因委托人的过错引起重新采购、评审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因评审委员会成员、受托人等的违法行为引起的重新采购、评审的费用由受托人垫付后,由其依法向责任单位和个人追偿)、后续服务费、管理费、税费和各种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潜在受托人须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与自身现实情况,并充分考虑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的风险自行报价。
*、潜在受托人所提供的服务质量须达到委托人的要求,在保证服务期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为委托人提供服务,服务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人员安全事故责任、与第三方的劳务纠纷、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劳务纠纷及人员伤害等)均由潜在受托人一方承担责任。
*、每次委托人下达采购代理委托任务后,受托人与相应的委托人签订委托确认单作为委托合同的有效组成,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代理工作。
*、对代理过程中悉知的商业秘密或其他需保密的信息严加保密,不得向外界泄露。若发生信息泄露委托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潜在受托人承担。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项目成果和内容须符合委托人要求,其他未尽事宜,受托人与委托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或相关行业规定、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承诺及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验收。
*、采购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服务费计费依据及服务费结算形式:
*.*采购代理服务费计费基数:以单个采购代理项目的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
*.*采购代理服务费计费依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号)文件和发改价格〔****〕***号文件计取。经计算的代理服务费不足****元的,按****元计取。
*.*最终采购代理服务费结算形式:根据计费基数和计费依据并结合中选报价费率按单个项目据实结算。
*、服务费支付方式:按单个项目分别进行结算。采购代理服务费由相应项目的中选人负责支付。
*、受托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配合和接受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审核和技术指导,同时负责编制、归档项目资料,在委托人需要的情况下协助委托人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的编制、归档工作。
**、因政策变动等因素而导致的项目减少工作量或取消,委托人不承担责任,中选人承接工作所完成的部分据实结算。
考核评价审查方式
公司对合格受托人实行动态评价机制。每次委托任务完成后,及时完成评价手续,评价内容详见附件“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表”。
(一)考核得分为**分以上的为合格,正常承接委托业务。
(二)考核得分为**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停止委托业务并解除代理委托合同。
考核细则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表(具体于合同中约定)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得分 |
* | 采购文件编制情况 (**分) | 采购文件编制质量 | *、采购文件出现严重违背相关政策规定的一次扣**分; *、采购文件编制的采购内容、采购需求等与委托人要求不符的一次扣****分; *、采购文件编制不细致、漏洞多,经委托人审核不合格的一次扣****分(除另有规定外); *、未在委托人规定时间内提交采购文件等的按*分/天扣除。 | |
* | 组织协调服务情况 (**分) | 人员配置情况 | *、未设置专职项目负责人负责代理项目全过程服务的一次扣**分; *、配备人员工作业务水平低、专业知识储备差的一次扣***分; | |
服务情况 | *、组织协调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就代理项目与委托人相关部门沟通信息,协调采购工作开展的一次扣***分; *、未按照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地点(经委托人认可的除外)等参加代理项目相关会议或工作安排的一次扣***分; *、人员服务态度差的一次扣*分。 | |||
* | 采购活动开展情况 (**分) | 公告发布情况 | *、未按照委托人要求在指定网站上发布项目采购、更正和结果公告的一次扣*分; *、未在委托人规定时间内及时发布项目公告的一次扣*分。 *、严重影响上述采购活动开展进程的一次扣**分; | |
评审活动组织情况 | *、评审前期组织工作不到位,未及时通知委托人相关人员、未提前准备相关资料的一次扣****分; *、评审工作组织无秩序、混乱的一次扣****分; *、评审程序违规违法的一次扣**分; *、组建的评审小组成员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或组建评审小组成员不具备评审资格条件的一次扣*****分。 | |||
* | 其他服务情况(**分) | 归档资料 | *、项目归档资料(包括:前期、中期、后期评审资料、投标文件、视频资料以及委托人要求的其他资料等)不齐全、不完善、未按要求编目编码,装订成册的一次扣***分; *、项目采购程序结束后,未在委托人规定时间内移交项目归档资料的一次扣***分; *、项目资料遗失的一次扣****分。 | |
* | 满意度(**分) | 使用部门整体满意度 | 根据使用部门使用整体情况打分 | |
* | 职业道德情况(一票否决项) | 职业道德 | *、工作人员不遵守纪律规定,向评审委员会成员作出倾向性、误导性或暗示性的解释说明以达到非法目的,严重影响项目公开、公正、公平的; *、向他人透露代理项目评审信息、采购过程中产生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除需公开发布的内容外); *、在采购项目中与潜在受托人恶意串通的; *、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在代理期内出现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由考核评价审查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 |
考核得分 | ||||
考核等级 | ||||
考核人员 | ||||
被考核单位 | ||||
**.* 考核评价审查结果运用
(一)考核得分为**分以上的为合格,正常承接委托业务。
(二)考核得分为**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停止委托业务并解除代理委托合同。
注:本商务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的视为无效响应。
(四)评审
一、开始评审
*.*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委托人、潜在受托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未出席的视同认同评审结果。评审由委托人主持,委托人、潜在受托人代表参加,其余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 评审时,由潜在受托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潜在受托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响应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潜在受托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潜在受托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潜在受托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要求评审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审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评审工作的正常进行。
*.*潜在受托人对评审活动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委托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潜在受托人少于*个的,磋商活动终止。
二、评审
*.*组建评审委员会:委托人应负责组建评审委员会,人数为*人。评审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潜在受托人。
*.*评审过程独立、保密。潜在受托人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评审委员会评价响应文件,对于潜在受托人而言,除评审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证据。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得分相同时,由采购人依法自主确定中选单位。
*.*评审程序
(*)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潜在受托人资格条件要求、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评审委员会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①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②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潜在受托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③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是综合评分法之外的评审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但实际上不符合规定的;④其他(如涉及)。
(*)出现本条(*)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向委托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审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资格性检查(详见“附件*: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表”):
·资格审查程序
*评审委员会依法对被接收响应文件的潜在受托人进行资格审查。(注:本项目资格审查以单独提交的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内容为准,如潜在受托人将资格审查内容装订在其他响应文件中的,评审时可不予认可。)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附件*: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表”的评审标准的潜在受托人即通过资格审查。
*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潜在受托人对所提交的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潜在受托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潜在受托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委员会不接受潜在受托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评审委员会按照“附件*: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表”规定对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受托人。
*项目有*家以上(含*家)潜在受托人通过资格审查的,则可进入后续评审阶段。
·潜在受托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以便评审委员会做出正确的判断。
资格审查将完全依据潜在受托人所提供的资料和按评审委员会要求对所报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的澄清材料。如果没按要求在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中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可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符合性检查:
①评审委员会依据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详见“附件*:符合性条件审查标准表”。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审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②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潜在受托人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在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响应文件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价格;响应文件签署、盖章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有效期不足的;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在响应文件初审过程中,如果出现评审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但不得违背磋商基本原则和磋商文件规定。
(*.*)比较与评价。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响应处理的响应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
(*.*)复核。评审汇总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选候选人的响应文件进行重点复核。
(*.*)推荐中选人。中选人应当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取得分靠前的前四名。若得分相同,则由委托人依法自主确定中选单位。评审委员会可推荐的中选人数量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选人。未获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评审委员会不得在磋商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选人,否则,委托人可以不予认可。
(*.**)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推荐中选人后,应当向委托单位出具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审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写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审结果。
(*.**)评审争议处理规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委托人书面反映。
(*.**)潜在受托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①在评审过程中,潜在受托人响应文件实质性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委员会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潜在受托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潜在受托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②潜在受托人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潜在受托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潜在受托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潜在受托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③评审委员会要求潜在受托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潜在受托人实质改变磋商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潜在受托人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响应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响应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本项目磋商过程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潜在受托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潜在受托人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注:评审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潜在受托人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响应处理。
(*.**) 低于成本价响应处理。在磋商评审过程中,潜在受托人货物、物资类报价费率低于**%,服务、工程及其他类报价费率低于**%的,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潜在受托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潜在受托人提供的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潜在受托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潜在受托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潜在受托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潜在受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潜在受托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潜在受托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潜在受托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磋商项目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潜在受托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潜在受托人比较情况等就潜在受托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潜在受托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委托人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评审细则及标准(通过初步审查(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潜在受托人即进入量化评分)。
(*.**) 磋商终止
①本次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磋商终止:
·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潜在受托人不足*家的;
·出现影响磋商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潜在受托人的报价均超过限价的;
·因重大变故,磋商任务取消的。
磋商终止后,委托人应在原采购公告发布网址上公告,并公告磋商终止的情形。潜在受托人需要知晓导致磋商终止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委托人。
(*.**)中选:委托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名单中的中选候选人确定本项目的中选人。
注意,委托人按照推荐的中选候选人顺序确定中选人,不能认为委托人只能确定前四位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委托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依次类推。
附件*: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表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备注 | ||
* | 是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①潜在受托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其它形式的潜在受托人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资质证明;(复印件) 注:①上述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且盖公章。②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需提供上级所属集团公司/总公司的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③以上资料由潜在受托人根据自身实际提供任意一项满足要求的材料即可。 | |||
* | 是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承诺函原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内容要求)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公司****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 |||
* | 是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内容要求) | |||
* | 是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潜在受托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潜在受托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 |||
* |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是否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内容要求) 注:本项目确定潜在受托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执行。 | |||
* | 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原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内容要求) *、提供潜在受托人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原件。(详见响应文件格式相关内容要求) *、潜在受托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潜在受托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潜在受托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注:①截至磋商截止日,委托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对潜在受托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②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可查询相应信息的单位参与磋商时无需对此条内容进行响应,以委托人查询结果为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无法查询到相应信息的,潜在受托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与其他潜在受托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格式自拟) *、潜在受托人未对本次磋商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其他服务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提供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 |||
* |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按要求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 |||
* |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适用) | 按要求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 | |||
* | 其他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有) | |||
注:(*)以上提供的证件材料如有有效期要求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须提供相关主管单位或部门提供的有效期限说明,否则不予认可。 (*)以上证明材料或承诺等须盖单位公章鲜章。 (*)潜在受托人相关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若提供了相关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或相关主管部门)书面材料,则视为该资质(或资格证明材料)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评审委员会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所有复印件须保证清晰,如因复印件模糊不清造成评审委员会无法审查的,由潜在受托人自行承担后果。 (*)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等须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单独装订在“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中。资格审查时以“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内容为准,如潜在受托人将本章节资料装订在“其他响应文件”中的,评审时不予认可。 | |||||
附件*:符合性条件审查标准表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备注 | ||
* | 签字、盖章 | 是否满足“(一)潜在受托人须知附表”第*款磋商文件的制作要求第*项要求。 | |||
* | 响应文件格式 | 是否满足“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 |||
* | 响应文件份数 | 是否满足“(一)潜在受托人须知附表”第*款磋商文件的制作要求第*项第(*)条要求。 | |||
* | 服务费控制价及报价要求 | 是否满足“(一)潜在受托人须知附表”第*款服务费控制价要求(实质性要求)要求。 | |||
* | 磋商有效期 | 是否满足“(一)潜在受托人须知附表”第*款磋商有效期(实质性要求)要求。 | |||
* | 技术服务要求 | 是否满足“(二)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要求。 | |||
* | 商务要求 | 是否满足“(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要求。 | |||
* | 其他 | 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有) |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 明 | |
* | 服务费得分**% | ** |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服务费率最低的潜在受托人服务费报价费率应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潜在受托人对应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①货物、物资类采购服务费得分=(*/*)×*;②服务、工程及其他类采购服务费得分=(*/*)×**,上述两项满分合计为**分(*表示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服务费费率最低的潜在受托人服务费报价费率;*=各潜在委托人相应的服务费报价费率)。 以采购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发改价格〔****〕***号文件计取标准,并按以下方式进行费率收取: ②服务、工程及其他类:费率%,本子项满分**分; 经计算的代理服务费不足****元的,按****元计取。 | 客观分 | |
* | 项目实施方案**% | ** | 根据潜在受托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内部管理制度②采购代理工作流程③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④服务质量保证措施⑤廉洁措施⑥保密措施⑦风险防范措施⑧档案资料管理⑨后续服务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潜在受托人所编制的“实施方案”中以上*项内容进行横向对比,按***分得分,无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 主观分 | |
* | 服务保障**% | 类似 业绩**% | ** | *、企业类似业绩:潜在受托人自****年*月*日至今,每具有*个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的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注:(*)采购代理业绩中的类似业绩,是指代理政府或企业的采购(非招标)业绩; (*)类似业绩需提供有效委托代理合同及《履约情况评价表》(评价意见均为“满意”)的复印件,提供的相关材料需盖单位公章鲜章,否则不予认可。 | 客观分 |
人员要求**% | ** | 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拟任本项目其他技术人员: 每有*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专用章得*分,本项最多得*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评分,磋商时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及相关人员为响应单位在职人员的证明材料并盖人公章鲜章,否则不予认可。 | 客观分 | ||
注:潜在受托人磋商时需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材料的盖单位公章鲜章,否则评审时评审委员会可不予认可。潜在受托人资料提供有误或存在缺失的,相关评分不予认可的风险由潜在受托人一方承担。 | |||||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注:*、本章所指“响应文件格式”为实质性要求(除另有规定外),具有强制性,不满足的视为无效响应处理;其中排序不作为实质性要求;明确“格式不限”的由潜在受托人自行编制。
*、本章所制磋商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潜在受托人根据自身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各潜在受托人应根据磋商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编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潜在受托人一方承担。
附:响应文件外层密封袋封套格式
项目名称: 资料属性: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由潜在受托人根据密封袋内的资料属性进行明确) 潜在委托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磋商日期: |
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潜在受托人名称:(单位全称并盖公章鲜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潜在受托人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系(潜在受托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职务:
电话:)
特此证明。
潜在受托人名称:(单位全称并盖公章鲜章)
** 年月日
注:(*)潜在受托人为“其他组织”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对应为“主要负责人”或“经营者”。
(*)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盖公章鲜章,否则此身份证明文件无效。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参与磋商而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活动的适用)
本人(姓名)系(潜在受托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的响应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磋商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潜在受托人名称:(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鲜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不亲自参加磋商而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活动适用;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盖单位公章鲜章,否则此授权书无效。
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由潜在受托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①潜在受托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注:①上述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且除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均需加盖公章;②分支机构参与磋商的需提供上级所属集团公司/总公司的授权证明材料复印件;③以上资料由潜在受托人根据自身实际提供任意一项满足要求的材料即可。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
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现在此郑重声明:
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在委托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和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特此承诺!
潜在受托人名称:(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鲜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
注:提供公司****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现在此郑重声明:参加本次磋商项目已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和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特此承诺!
潜在受托人名称:(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鲜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六、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
由潜在受托人根据自身实际提供:
*.*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潜在受托人,应提供相应文件并盖单位公章鲜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七、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现在此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指成立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和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特此承诺!
潜在受托人名称:(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鲜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函
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现在此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和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特此承诺!
潜在受托人名称:(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鲜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现在此郑重声明:本单位:(单位名称)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十年内(成立不足十年的指成立至今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和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特此承诺!
潜在受托人名称:(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鲜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 月** 日
其他响应文件封面
(项目名称)

潜在受托人名称:(单位全称并盖公章鲜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人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项目(项目编号:)磋商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潜在受托人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磋商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委托人提供所需内容,以采购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发改价格〔****〕***号文件计取,并按以下方式进行费率收取:
①物资、货物类采购:报价费率%;
②服务、工程及其他类采购:报价费率%;
经计算的代理服务费不足****元的,按****元计取。
二、一旦我方中选,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委托人需求及磋商文件规定的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提供相应的内容。
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资格性审查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其他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
四、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日 期:** 年月日
二、潜在受托人基本情况表
潜在受托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 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 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 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营业执照号或类似证件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备注 | ||||||
潜在受托人名称:(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鲜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三、实施方案
(注:格式不限,由潜在受托人根据磋商文件相关内容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编制。)
四、服务保障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项目名称:
日 期 | 甲方名称 | 业绩 名称 | 代理 内容 | 合同 金额 | 完成情况 | 备 注 | |
…… | …… | …… | …… | …… | …… | …… | |
注:*、潜在受托人需根据磋商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类似业绩”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料提供有误或存在缺失的,相关评分不予认可的风险由潜在受托人一方承担。提供复印件材料的应盖单位公章鲜章。
*、表格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潜在受托人名称:(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鲜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日
*.*人员配备
项目名称: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专业 | 从业人员专用章编号 | 备注 |
…… |
注:*、潜在受托人需根据磋商文件“综合评分明细表:人员配备”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配备相应人员,需按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人员的证明材料,从业人员专用章需提供样章资料,资料提供有误或存在缺失的,相关评分不予认可的风险由潜在受托人一方承担。提供复印件材料的应盖单位公章鲜章。
*、表格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
潜在受托人名称:(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鲜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 **日
五、技术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情况 | 备注 |
…… | …… | …… | …… | …… |
注:*、潜在受托人须根据磋商文件(二)技术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逐一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中选资格。
潜在受托人名称:(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鲜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日
六、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 | 响应应答 | 偏离情况 | 备注 |
…… | …… | …… | …… | …… |
注:*、潜在受托人须根据磋商文件(三)商务要求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并结合自身实际逐一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磋商或中选资格。
潜在受托人名称:(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鲜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日
七、其他相关承诺函
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 (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磋商活动,现承诺:
一、参加本项目磋商所需的一切有关费用由我方一力承担;
二、知识产权:
*.* 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我方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在响应文件中已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委托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委托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如采用我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我方关于磋商文件中有关“采购代理服务费”、“计量单位”、“报价及结算货币”、“合同分包与转包”、“服务费用”等的实质性内容完全响应并满足。
四、其他: (如有)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和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追究法律责任。
潜在受托人名称:(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鲜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 月**日
八、其他响应性证明材料
(注: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或潜在受托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如有),格式不限。)
第四章 委托代理合同(草案,最终以合同签订为准)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人):
委托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受托人):
代理机构法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甲方已通过公开磋商的方式,确定乙方为雅安市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年度代理机构,入选代理库。
为规范采购代理服务,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遵循公平、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总 则
(一)甲方授权乙方在本合同“三、委托代理范围”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有关采购代理事宜,甲方同意承担乙方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产生的结果,其中包括各项权利、义务和商业风险、收益。
(二)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并保证其代理工作符合国家法律和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的有关规定。乙方应承担和自身过错相适应的违反本合同的责任,但乙方不承担中选的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有关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乙方应以其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做好采购代理工作,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采购代理工作。甲乙双方应密切配合,确保本委托代理合同的顺利执行。
二、声 明
本合同的签订,还基于双方以下的声明:
(一)甲乙双方郑重声明:甲方和乙方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和经济上的投资或股权关系。
(二)本采购代理机构郑重声明:作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或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其他机构,没有也不会在本项目中承担提供与实际采购项目相关连的任务或与采购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供应;没有也不会为本项目投标或比选单位提供任何咨询服务。
(三)本采购代理机构承诺在核定的资格范围内承担采购代理业务。保证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保证不得明知或应当知道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保证不转让、转包采购代理业务和转让、出借、倒卖采购代理资格证书。
(四)甲乙双方如有违反上述(一)、(二)、(三)项声明或承诺的,双方所签合同无效,并自愿接受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处理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甲乙双方都同意:乙方受甲方委托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但乙方不隶属于甲方。采购代理机构既要维护甲方的利益,也要依法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乙方郑重声明:完全熟悉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采购相关规定,并知道违反这些规定引起的严重法律后果。
三、委托代理范围
在履行委托合同时,委托人根据实时需求,按评审报告上的推荐中选候选人顺序进行滚动委托。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具体内容为: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所属全资、代管、控股、实际控制子公司采购代理服务(包括按规定重新采购和评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下列授权范围内从事采购代理工作:
(一)拟订采购方案,向委托人提供采购前期咨询;
(二)发布(发送)有关采购信息;
(三)按规定编制并发售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补遗;
(四)组织潜在受托人踏勘现场、答疑;
(五)组织评审活动,做好评审的服务和后勤;
(六)协助委托人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协助评标(评审)委员会编制评标报告(资格预审报告);
(七)办理中选候选人公示;
(八)受委托人委托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向未中选的投标人发出中选结果通知书以及尽其他通知义务;
(九)草拟承包合同,协调合同的签订;
(十)完成采购情况的所有相关手续;
(十一)协助委托人处理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十二)做好整个采购过程的服务和协调工作。
为完成甲方委托的采购代理业务,乙方应委派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采购项目负责人,及委派三名以上专职技术人员(公开磋商的应和响应文件中的人员一致)到本项目从事采购代理工作,有特殊情况的需要征得甲方同意。
*、项目负责人(*人)
姓名:** 身份证号:**
*.专职技术人员(*人及以上)
①姓名: **身份证号:**
②姓名: ** 身份证号:**
③姓名: **身份证号:**
④姓名:** 身份证号:**
⑤姓名:** 身份证号:**
四、代理期限
(一)乙方的委托代理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月,年度考核为合格的可续签一年,续签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五、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按规定办理有关采购项目手续;
*、向乙方提供有关本次采购的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向乙方介绍采购项目内容和筹备情况,并做到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
*、与乙方共同商定采购有关事宜,并密切配合乙方开展采购工作;
*、对乙方拟订的采购公告、编制的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各种文件提出修改、予以审核、批准或认可;
*、授权由乙方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向未中选的投标人发出采购结果通知书;
*、依法确定中选人和签订承包合同;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表对乙方进行考核;
*、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代理职责,保证代理行为及采购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和公正;
*、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对违法的代理事项和要求予以拒绝并作出解释;
*、保证全面完成本合同双方约定的委托事项,在甲方委托的范围内办理采购事宜,符合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及时将委托事务的开展情况向委托人(甲方)报告,保证采购工作的顺利完成;
*、与采购有关的所有文件发出前应送甲方审查同意;
*、不得超越甲方委托范围开展工作,更不得非法转让委托;
*、自觉接受甲方依法实施的监督,甲方在职权范围内因监督事项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的,应当积极提供;
*、乙方不得收受服务对象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泄露采购全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和资料;
*、乙方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乙方专有。委托事项全部完成后,及时向甲方提供本次采购的完整档案资料,乙方也应至少留存一份,以备检查;
**、切实履行在代理人承诺的事项(义务);
**、收取约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向委托人、潜在受托人或者中选人收取费用必须符合规定和要求。
**、每次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自觉接受甲方开展“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表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一)以采购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和发改价格〔****〕***号文件计取标准,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计算收取:
①物资、货物类采购:费率%;
②服务、工程及其他类采购:费率%;
经计算的代理服务费不足****元的,按****元计取。
(二)因采购代理机构的过错造成采购、评审、中选无效的,采购代理费不予支付并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乙方按规定收取代理费用和按规定出售采购文件(不含所附的设计文件)后,不得再要求甲方无偿提供食宿、交通等费用或收取其他费用。
(四)代理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下列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公告(采购信息)发布费用;
*、编制采购文件(包括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结果)、评审报告,组织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评审活动,协调合同签订等的费用;
*、评审专家的评审费用;
*、采购会务、资料、食宿、交通等费用,但甲方人员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评审场地费;
*、重新采购、评审的费用及采购失败后组织其他采购方式等的费用(因委托人的过错引起重新采购、评审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因评审委员会成员、投标人等的违法行为引起的重新采购、评审的费用由乙方垫付后,由其依法向责任单位和个人追偿)。
七、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解除代理关系: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不可能实现的;
*、委托采购的项目因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因撤销的;
*、任何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
*、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表”考核等级为*级的;
*、因采购代理机构的故意或过失,导致采购、评审、中选无效的;
*、乙方被市场禁入的;
*、有证据证明采购代理机构损害(包括作为或不作为)委托人利益或给委托人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除上述*种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二)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终止本合同。
(三)合同终止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据履行情况和解除原因,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因甲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已支付了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无权收回;尚未支付的,由甲方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乙方。
(二)乙方违约: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务费,应全部退还并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甲方;乙方尚未收取的,则按合同约定的代理服务费全额赔偿甲方。
因乙方的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双方都有违约行为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可协商延长合同履行的期限或解除合同。
*、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 日内通知对方,若因延时通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九、争议的解决
(一)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二)如对合同的条文理解发生歧义,雅安市雨城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解释(甲乙双方约定的补充条款、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
(三)如通过上述办法不能解决争端,双方同意采用下列第【贰】种方式解决争议:
【壹】双方自愿提交/(仲裁机构名称,如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贰】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无效或解除的,不影响甲乙双方之间对未了债务的追偿、清算和本合同中争议解决条文的效力。
(四)在纠纷解决的过程中,除受争端影响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二)合同的生效: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三)采购代理机构比选被认定为无效的,或错误确定中选人的,本合同自始无效。
(四)本协议一式陆份,甲方执 叁份,乙方执 叁份。
(五)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如果有)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补充条款与正文发生抵触或不一致时,以正文为准。
(六)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更改其名称、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
(六)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只能就本合同未尽事宜作出约定,但补充条款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不得与补充条款之前的正文条款相抵触,否则该补充条款无效,以正文为准。如无补充条款,则打上斜杠“/”。)
甲乙双方约定,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选人支付。
附件
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表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得分 |
* | 采购文件编制情况 (**分) | 采购文件编制质量 | *、采购文件出现严重违背相关政策规定的一次扣**分; *、采购文件编制的采购内容、采购需求等与委托人要求不符的一次扣****分; *、采购文件编制不细致、漏洞多,经委托人审核不合格的一次扣****分(除另有规定外); *、未在委托人规定时间内提交采购文件等的按*分/天扣除。 | |
* | 组织协调服务情况 (**分) | 人员配置情况 | *、未设置专职项目负责人负责代理项目全过程服务的一次扣**分; *、配备人员工作业务水平低、专业知识储备差的一次扣***分; | |
服务情况 | *、组织协调工作不到位,未及时就代理项目与委托人相关部门沟通信息,协调采购工作开展的一次扣***分; *、未按照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地点(经委托人认可的除外)等参加代理项目相关会议或工作安排的一次扣***分; *、人员服务态度差的一次扣*分。 | |||
* | 采购活动开展情况 (**分) | 公告发布情况 | *、未按照委托人要求在指定网站上发布项目采购、更正和结果公告的一次扣*分; *、未在委托人规定时间内及时发布项目公告的一次扣*分。 *、严重影响上述采购活动开展进程的一次扣**分; | |
评审活动组织情况 | *、评审前期组织工作不到位,未及时通知委托人相关人员、未提前准备相关资料的一次扣****分; *、评审工作组织无秩序、混乱的一次扣****分; *、评审程序违规违法的一次扣**分; *、组建的评审小组成员不符合文件规定的或组建评审小组成员不具备评审资格条件的一次扣*****分。 | |||
* | 其他服务情况(**分) | 归档资料 | *、项目归档资料(包括:前期、中期、后期评审资料、投标文件、视频资料以及委托人要求的其他资料等)不齐全、不完善、未按要求编目编码,装订成册的一次扣***分; *、项目采购程序结束后,未在委托人规定时间内移交项目归档资料的一次扣***分; *、项目资料遗失的一次扣****分。 | |
* | 满意度(**分) | 使用部门整体满意度 | 根据使用部门使用整体情况打分 | |
* | 职业道德情况(一票否决项) | 职业道德 | *、工作人员不遵守纪律规定,向评审委员会成员作出倾向性、误导性或暗示性的解释说明以达到非法目的,严重影响项目公开、公正、公平的; *、向他人透露代理项目评审信息、采购过程中产生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的(除需公开发布的内容外); *、在采购项目中与潜在受托人恶意串通的; *、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在代理期内出现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由考核评价审查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 |
考核得分 | ||||
考核等级 | ||||
考核人员 | ||||
被考核单位 | ||||
每次委托任务完成后,由委托业务公司考核打分。
(一)考核得分为**分以上的为合格,正常承接委托业务。
(二)考核得分为**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停止委托业务并解除代理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人):**
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账 号:**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法人代表:**
开户银行:**
账 号:**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