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孚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0-27
四川/甘孜 质疑投诉
道孚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甘孜-2025-10-27 00:00:00
道孚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道孚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丹道环线旅游景点服务提升项目货物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市美耐通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蓉都大道将军路**号*区*栋*层*号附*号

被投诉人:道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道孚县新区文化园区

被投诉人:四川简州阳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金花桥街道王何大道***号附***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简州阳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道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丹道环线旅游景点服务提升项目货物采购(*****************),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吸顶灯”规格型号,未取得**强制性认证证书,既不符合政府采购资格条件,其投标应属无效,又涉嫌虚假承诺响应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没有做到如实填报“规格型号”等内容,也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理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还理应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

投诉事项*:投诉人“实施方案”扣分(**分)缺乏具体事实依据,第一被投诉人及评审委员会未告知详细扣分理由,评审过程不透明,涉嫌差别化评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之公开、透明的、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

投诉事项*:代理机构质疑答复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也无有效事实支撑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道孚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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