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2025-10-27 00:00:00
浩来呼热苏木供热站公开出租竞价公告
项目编号:*************
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克什克腾旗浩来呼热苏木人民政府委托,对该单位名下的乡级资产进行公开出租。
出租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方:克什克腾旗浩来呼热苏木人民政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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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编号 |
名 称 |
位置 |
建成年代 |
设计用途 |
占地面积(亩) |
评估底价(元) |
出租底价(元) |
保证金(元) |
竞价步长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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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浩来呼热苏木供热站 |
浩来呼热苏木好鲁库社区 |
****年 |
供暖保障 |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王敏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浩来呼热苏木
二、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承租。承租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需提供不少于**万元的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或相应的担保物,并按要求配备管理人员、司炉工。
三 、出租标的特别说明
(一)项目建设内容:
浩来呼热苏木供热站位于浩来呼热苏木政府所在地,建设于****年,供热站现有锅炉房*间及全套附属配套设施、管网。
(二)承租要求
*.对承租房产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不动产登记部门登记的用途合理使用该标的。不得改变租赁用途、不得新增固定设施设备,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租金不予退还。承租方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如有发生爆炸、火灾等情况均由承租方负责。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改变现存建筑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进行部分修缮、装饰及不改变结构的改造,承租方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此项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标的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售、转租、转包、转借、抵押、担保给第三方或其他损害标的的行为,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
*.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标的租赁期间如因政府收回、征用、出卖、开发等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终止的,则租赁合同自行终止,承租方需无条件搬出并交还该房产,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所有已投入费用。
*.税费的负担: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水、电、燃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除房产税、土地税外的一切其他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采暖、房屋和附属设施的维护和维修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标的出现因非不可抗力等情况造成出租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送达费、差旅费、执行费、邮寄费等全部费用)。
*.在租赁期间对消防、卫生、综合治理等的要求:在租赁期间,消防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承租方应执行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相关部门及出租方监督检查。承租方须确保使用房产的安全,自行、自费办理和完善政府要求的经营、消防等相关证照、手续或批文。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如果发生消防部门要求出租房屋进行消防整改的情况,由承租方负责全部整改费用,承租人不得以租赁房产仅有一次消防等原因拒交迟交租金或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承租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租赁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承租方负责供热站运营、日常设备和管网维护、维修。承租期间内承租人不得损坏丢失基本设施,并保证供热站随时可以正常使用。如有损毁,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费用。承租期内,承租方若急需添加新的设施设备,须经出租方许可后添加,添加的设备在承租期满后自行拆除运走,否则视为承租方自动放弃,无偿交给出租方。承租期满后必须保持所有设施完好无损。
*.承租期间新增的取暖用户,按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汽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内发改价费字〔****〕***号)文件执行,严禁收取接口费等费用。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涨价、擅自提高或降低现行收费标准。
**.承租方是租赁期间供热站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卫生等管理工作,并独立承担因安全生产事故、经营纠纷等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赔偿与后果。承租方须购买足额的公众责任险等商业保险,以覆盖其经营风险。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但该等检查不减轻或免除承租方的任何主体责任。
**.承租期间内承租人须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做好相关方面工作,出现的问题由承租方负责,如造成环境污染或其它损失,由承租方负责全额赔偿,且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使用权。
**.承租方承租后需和各供热户签订供热合同,最终以签订供热合同面积为准。承租方承包后自负盈亏,所有运营、收费等问题均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承租方需遵守相关供热法律条例的要求,并配合出租方处理相关的投诉问题,承租方需保证用热户的室内温度不低于**摄氏度。
(三)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出租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向出租方咨询、确认,凡参与承租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出租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承租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出租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出租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克什克腾旗浩来呼热苏木人民政府提供的文书确定,克什克腾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承租行为,意向承租方一旦作出竞拍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四)意向承租方在承租前应充分考虑到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费用等,并应充分了解出租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承租方一旦参加承租,就应为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租赁成功,意向承租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承租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参与竞价前,就供暖期以来产生的相关费用与出租方进行核实并书面确认。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接受该等费用的承担安排。若未能提前确认,则承租方在成交后应无条件承担出租方为维持供热站运营所实际支出的全部燃料及人工等费用。
四、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承租方按《附件*: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报名登记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保证金交纳起止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银行到帐为准)。
五、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克什克腾旗浩来呼热苏木
联系人:代青
电话:***********
六、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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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一:浩来呼热苏木供热站 |
*:** |
延时竞价周期:***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在克什克腾旗产权交易中心签订《出租合同》(见附*)。
七、承租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户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二)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交纳竞租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任意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租保证金。
(三)未成交承租人交纳的承租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承租人后*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四)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承租的;
*、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租赁价款的;
*、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而意向承租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未按出租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
*、承租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克什克腾旗浩来呼热苏木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
开户银行:克什克腾农村商业银行浩来呼热支行
户名:克什克腾旗浩来呼热苏木人民政府
账号:**********************
*、项目结束后(*个工作日内)竞买保证金原路返还。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成交后,承租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到克什克腾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确认。
联系人:白晓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