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2025-10-27 00:00:00
新洲区财政局关于对关于对新洲区财政监督检查暨****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处理决定公告
一、项目名称:关于对新洲区财政监督检查暨****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湖北省明德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古衡路**号
当事人*:武汉龙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文昌大道懿尚街***附**号
当事人*:湖北中鑫铭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长江新区军安路***号
当事人*:湖北中铸众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花园里*号楼*区**楼**室***室
当事人*:同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常阳新城常阳超市三楼
当事人*:武汉付银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新洲区文昌大道现代产业服务园*楼
当事人*:武汉市新熙鸿泰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东辛公路旁边***米
三、基本情况
根据《财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 **** 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号)和省市相关要求,新洲区财政局组织开展了新洲区财政监督检查暨****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家代理机构开展检查,共计**个项目,采取自评、书面审查、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检查的内容为:采购人倾斜照顾本地企业,指向特定供应商或特定产品,以供应商注册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经营年限、经营规模、财务指标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代理机构违规收费、逾期退还保证金;供应商提供虚假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合同业绩、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材料谋取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异常一致,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投标文件、办理投标事宜等恶意串通行为;其他规范性问题。
采购人存在的问题主要有:*.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未在法定时间内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合同公示。
代理机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将未在采购需求中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商务条件等作为评审因素;*.采购文件评分标准“技术部分”的评审因素的分值均未细化量化;*.采购文件未明确履约验收方案;*.采购需求不明确等。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我局。针对涉及“四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另行处理。
五、其他补充事宜
在今后的政府采购项目中,采购人、采购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活动,履行正确的采购程序。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加强业务培训,遵循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新洲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