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源米业有限公司20%股权(对应200万元认缴出资额,已实缴200万元)挂牌公告
2025-10-27
江苏/宿迁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江苏宝源米业有限公司20%股权(对应200万元认缴出资额,已实缴200万元)挂牌公告
江苏/宿迁-2025-10-27 00:00:00

发布单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江苏宝源米业有限公司**%股权(对应***万元认缴出资额,已实缴***万元)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

****************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挂牌终止日期:********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注册地(住所)

宿迁市宿城经济开发区内(南区)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持有产(股)权比例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内部决策形式

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总经理会议纪要

转让行为批准文件

宿迁市楚丰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复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宿迁市楚丰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标的企业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江苏宝源米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注册地(住所)

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粮食物流中心内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宾

注册资本+币种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

所属行业

粮食

经营范围

粮食收购

职工人数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

陈宾

**

*

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

内部决议

股东决议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期限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审计机构

名称

宿迁立远会计师事务所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与类型

*******日财务报表(报)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

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评估机构

江苏金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

苏金(宿迁)资评(****)字第*******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宿迁市楚丰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特别事项

说明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是否涉及转让标的在评估基准日后发生的重大事项

其他披露事项

一、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方凭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申请划转产权交易价款。

三、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转让方不对资产评估报告中任何单项资产的价值做出承诺,不对转让标的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国有产权转让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交易中心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转让底价

(万元)

***

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承诺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二、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标的交割

按照《国有产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备查文件

宿迁市楚丰农业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批复

二、宿迁国家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总经理会议纪要

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其他备查材料

其他说明

一、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以不低于挂牌价格标准签订合同。

标的企业股东以优先权身份参与收购的,则首先由外部竞买人进行竞价,外部竞买人的最高有效报价作为标的企业股东行使优先受让权的价格,标的企业股东按照规定确认是否行使优先受让权。

标的企业股东必须遵守国有产权交易的程序性要求,包括依照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则与程序,按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保证金等。

二、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手册》。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意向承租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前,需自行选择服务商申领数字证书(*****://****.*****.******.***.**/****/******/********/************************************.****)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简称江苏省统一主体库,网址:****://**.**.***.**:****//*****/#/*****?********=%**)注册完善企业或个人信息(自然人也可选择苏服办登录)。因意向承租方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

*.报名时须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报名系统:

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基本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受让申请及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经营者)和授权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符合公告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其他材料。

**)保证金交纳证明(按交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

*)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名);

*)受让申请及承诺函(本人签名);

*)保证金交纳证明(按交纳方式选择一种即可):①银行出具的交易保证金回单(请在回单上注明所竞买标的序号或名称);②数字人民币转账记录回单;③保函原件电子件;④担保、保险网页截图。

意向受让方应及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登陆平台上传资料提交审核。保证金未到账、须上传至报名系统的资料未按要求全部上传或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不合格,不具备竞价资格。

意向受让方因未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导致无法参与网上报名、竞价的,相关责任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三、交易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万元整。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缴纳方式:

*.*意向受让方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除外)将保证金从企业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市营业部

*)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请各意向受让方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在产权交易业务模块中点击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模块中对应已报名的标段查询。

*.*以数字人民币交纳保证金的:

使用企业数字人民币对公钱包一次性转钱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人民币钱包(钱包******************),并备注为:**项目名称*交易保证金(备注的项目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将转账记录回单完整截图上传至报名附件中作为缴纳凭证。

*.*意向受让方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

*)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的范围。

*)交易保证金由当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自然人申请报名,保证金需从申请人账户打款。(他人账户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竞价标的的情况,接受竞价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处置方式:

*.*受让方交易保证金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以转为成交价款:

受让方已交清履约保证金,已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已按合同约定补足成交价款与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

*.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无故不参加竞价活动且事前未书面告知转让方或交易机构的。

*.*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非法获取转让方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受让方(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全部交易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

*.*在转让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转让活动正常进行的。

*.*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交易中心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受让方还需另行赔偿。

四、竞价及成交

*.竞价开始时间********日上午*:**

*.竞价方式:增价加价。

竞价单位:万元

增价幅度:*万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分钟。

延时竞价期间隔时间:***秒。

*.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本次转让采用网络竞价形式,请意向受让方认真阅读公告《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手册》、《电子竞价规则》等,提前登陆平台,按规则竞价。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

*.于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交易价款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支付。(注:成交价款一次性或首期价款支付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六、其他

*.本次转让不收取服务费。

*.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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