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5-10-27
四川/德阳 质疑投诉
德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德阳-2025-10-27 00:00:00
四川/德阳-2025-10-27 00:00:00
德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德阳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省德阳市第五中学
住所地(地址):德阳市峨嵋南路*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四川省德阳市第五中学在旌湖校区食堂设备采购(*****************)存在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结合《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川财规〔****〕**号)规定“违法行为涉及的采购金额不满****万元,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对采购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因该项目预算金额为***万元,本机关决定对四川省德阳市第五中学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警告。
德阳市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