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0-27
四川/成都 质疑投诉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成都-2025-10-27 00:00:00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一键报警系统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云南旭优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凤凰街道办事处石头糖社区四组**号

被投诉人: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桂湖街道新新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一键报警系统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运维经理的证书要求与岗位核心职责关联性不足,属于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条件。

投诉事项*:项目经理的多证书叠加得分规则不合理,且部分证书与岗位需求不匹配。

投诉事项*:技术人员的证书要求及“最多得**分”设定缺乏合理性。

投诉事项*: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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