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财政局关于明光市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明光街道映山村)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0-27
安徽/滁州 质疑投诉
明光市财政局关于明光市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明光街道映山村)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安徽/滁州-2025-10-27 00:00:00
安徽/滁州-2025-10-27 00:00:00
明光市财政局关于明光市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明光街道映山村)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明光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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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明光市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明光街道映山村)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明光市拓道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明光市嘉山大道与横山路交叉口东南角梁郢小区**幢*单元***室
被投诉人*:明光街道办事处
地址:明光市龙山路**号
被投诉人*: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汇金广场*栋*********室
五、基本情况
明光市省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明光街道映山村)(项目编号:****************),代理机构为安徽龙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预算为***万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该项目于****年*月*日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公告,提供电子磋商文件下载,****年*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年*月**日,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提出*项质疑,*月**日被投诉人以书面形式作出质疑答复。****年*月**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递交投诉资料,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资料、证据、依据进行了审查,于****年*月**日依法正式受理该投诉。当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下达《投诉答复通知书》,法定答复期内,被投诉人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说明。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七、其他补充事宜
明光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