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官庄法庭形象提升及溧河、红泥湾、茶庵法庭部分改造工程项目 成交公告
2025-06-29
河南/南阳 中标结果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官庄法庭形象提升及溧河、红泥湾、茶庵法庭部分改造工程项目 成交公告
河南/南阳-2025-06-29 00:00:00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官庄法庭形象提升及溧河、红泥湾、茶庵法庭部分改造工程项目 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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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官庄法庭形象提升及溧河、红泥湾、茶庵法庭部分改造工程项目 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官庄法庭形象提升及溧河、红泥湾、茶庵法庭部分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采购内容:宛城区人民法院官庄法庭形象提升及溧河、红泥湾、茶庵法庭部分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三、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交金额(元)

*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官庄法庭形象提升及溧河、红泥湾、茶庵法庭部分改造工程项目

河南建安富通建设有限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社旗县潘河街道开发区纬三路西段*号

******.**

三、评标专家名单

吴坚(组长)、乔勇邦、李博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成交价为基数,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的规定,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缴纳。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南阳市新华路****号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号旺座曲江*座**层****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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