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2025-09-28 00:00:00
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商丘昌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柘城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已完成开标、磋商,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范围及内容: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限:*年(合同一年一签);
*.租赁车辆交付期:接采购人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车辆交付完毕;
*.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采购控制价:******元/每年;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三、磋商信息:
磋商时间:****年*月**日;
磋商地点:商丘市柘城县迎宾大道中段融合宜居三楼;
磋商小组名单:梁亚超、李冬青、宋远涛(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情况:
成交人:商丘市捷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平原街道民主路与金桥路交叉口向北***米路东***号;
成交价:******.**元;大写:贰拾叁万零肆佰元整;
主要成交标的
服务类 |
名称: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柘城县人民法院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租赁车辆交付期:接采购人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车辆交付完毕。 |
五、否决供应商及原因:河南首汽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因在响应文件格式中对磋商文件格式“(三)技术偏离表”,填写内容不全,按照磋商文件第*.*.*(*)条的要求,做废标处理;未通过形式性评审。
六、供应商得分情况:
*、供应商:商丘市捷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河南安诚腾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分;
*、供应商:河南瑞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评审总得分:**.**分。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号文件,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元。
八、结果公告发布媒介及期限:
本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本结果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柘城县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商丘市柘城县未来大道西段
联 系 人:吉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商丘昌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商丘市睢阳区神火大道与雪苑路交叉口西***米路北**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如对结果公告有质疑的,可以在结果公告期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