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2025-10-25 00:00:00
广州市番禺区城镇路灯管理有限公司****年度售电服务采购项目澄清公告
来源: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新) 发布日期:********** 点击查看原文
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发布的广州市番禺区城镇路灯管理有限公司****年度售电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现将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修改信息
(一)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三、采购内容:
原文:*.具体量价比例:固定价格电量占比**%;联动价格电量占比**%。(*)市场联动价格部分:**%参照月度中长期交易综合价。
现文:*.具体量价比例:固定价格电量占比**%;联动价格电量占比**%。(*)市场联动价格部分:**%联动现货价格。
(二)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文:(一)项目概括:招标人参与****年度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的市场化交易,与中标人按实际交易电量,采用绝对价格结算(与市场联动电量为实际交易总电量的**%)。
现文:(一)项目概括:招标人参与****年度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的市场化交易,与中标人按实际交易电量,采用绝对价格结算(与市场联动电量为实际交易总电量的**%)。
(三)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三、采购内容:
原文:*.中标人按市场风控之超额电费共担条款:招标人平段电量结算价格较市场月度加权平均价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低于**%部分的费用由招标人返还给中标人。
现文:*.市场风控之超额电费共担条款:按《广东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竞价配置模式零售交易合同(****版)》中设置的市场风控条款执行。
(四)第二章 用户需求书 四、付款方式:
原文:(一)参照《广东电力市场结算实施细则》(最新版)以及现货运行有关要求执行。
(二)参照《广东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零售交易合同(****年版)》有关要求执行。
(三)参照《广东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关于****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能电力〔****〕**号)要求执行。
注:①当上述标准、规范等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按照标准和要求高者执行,并且应满足合同条款的要求。
②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则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
现文:按照广东电力市场的现行政策执行。在服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标准或规范,则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
(五)第三章 合同格式 使用的是《关于印发〈****年广东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零售交易合同范本〉及〈****年广东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绿电交易合同范本〉的通知》(广东交易〔****〕*** 号)中的《****年广东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零售交易合同范本》。
现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格式调整为《关于印发〈广东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竞价配置模式零售交易合同(****版)〉等合同范本的通知》(广东交易〔****〕*** 号)中的《广东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竞价配置模式零售交易合同(****版)》合同范本。
二、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城镇路灯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号、***号、***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董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
(三)、平台技术支持
如投标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技术客服协助处理。
系统注册、账号登录异常联系电话:************,************
文件制作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咨询受理微信二维码: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城镇路灯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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