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全光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澄清
2025-10-25
湖北/黄石 变更澄清
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全光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澄清
湖北/黄石-2025-10-25 00:00:00
  • 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全光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澄清

    发布时间 : ********** **:**

    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

    全光网系统 同类项目: 全光网系统***;*元诊断,精准投标市场行情分析***;设备采购项目澄清

    各潜在供应商:

    关于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新能源新材料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全光网系统设备 同类项目: 全光网系统设备***;*元诊断,精准投标市场行情分析***;采购项目做如下澄清:

    *、质疑:****

    *.业务板卡槽位不少于*个,每槽位带宽不低于*******,系统交换容量≥*.*****/*,每业务槽位最大带宽(主控负荷分担模式)*******/*,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上述参数*,其中系统交换容量≥*.*****/*。目前市面上具有***产品的基本为华为、华三、烽火、中兴四家主流品牌,其中华为、烽火、中兴均不满足次参数,此参数具有明显偏向性;

    中兴官网链接:*****://********.***.***.**/*******************/#/*******/*************/********

    华为官网链接:*****://*.******.***/**/********/**************/******

    烽火官网链接:*****://***.*********.***/******/********/*****.****

    法律依据:上述招标参数无法作为重要依据,如果按照此参数招标,严重违背了政府采购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上述参数不符合招标规范要求。

    建议修改:参数*.系统交换容量≥*.*****/*修改为系统交换容量≥*****/*

    答复:同意修改。

    *、质疑:***

    **.为便于统一管理保证设备兼容性,所投***产品与核心交换机同一品牌;上述参数**,其中所投***产品与核心交换机同一品牌;***和核心交换机分别属于全光网络和数据通信网络,本身就是两种网络架构的产品,在主流的华为、华三、烽火、中兴四家品牌中并不存在***和核心交换机的兼容性问题,而根据当前核心交换机及***的参数来看,此参数具有明显偏向性;

    法律依据:上述招标参数无法作为重要依据,如果按照此参数招标,严重违背了政府采购法规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上述参数不符合招标规范要求。

    建议修改:参数▲**.为便于统一管理保证设备兼容性,所投***产品与核心交换机同一品牌;删除。

    答复:同意修改。

    *、质疑***

    *.上行接口≥******,下行接口≥ ****,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上行接口支持≥******(*****+*****);下行接口≥*****,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上行接口: ******;下行接口: ****(***+),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上行接口: ******(*****+*****);下行接口:*****(***+),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上行接口: ******(*****+*****);下行接口:************,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

    法律依据:上述参数中,均要求对应***产品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但不同厂家之间对官网中产品的描述性不一致,此项具有排他嫌疑;

    建议修改:************** ******* *******口交换机中的提供官网链接和截图并加盖原厂公章修改为提供产品彩页并加盖原厂公章;

    答复:同意修改。

    *、质疑:供应商资质要求

    *条特定资格条件中第(*)点“供应商营业执照需包含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制造和销售”。

    技术差异:全光网采用***协议(点对多点拓扑),核心设备为***/***,全程光信号传输无需电光转换。

    计算机网络系统基于以太网协议(点对点拓扑),依赖交换机与铜缆/光纤混合组网。

    法律依据:此设置与全光网项目“光信号传输”的核心需求无实质关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项,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应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不得设置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条款。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要求取消该评分项。

    建议修改:删除供应商资质要求第*条特定资格条件中第(*)点“供应商营业执照需包含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制造和销售”。

    答复:同意修改。

    *、质疑:税率**%

    采购文件中对税率标注了要求,要求为**%个点税率,根据该项目采购内容,该项目不仅仅为**%设备费用,还存在集成服务*%,集成安装*%等多种税率。

    建议修改:删除采购文件中**%税率要求,改为各供应商在报价时标注税率。

    答复:同意修改,与询比公告冲突的以此澄清为准。

    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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