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提升项目阆中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提升项目的招标文件
2025-10-24
四川/南充 招标采购
阆中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提升项目阆中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提升项目的招标文件
四川/南充-2025-10-24 00:00:00
四川/南充-2025-10-24 00:00:00
阆中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提升项目阆中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提升项目的招标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阆中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提升项目 设计施工总承包补遗书**号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施工业绩要求”中“类似项目是指:投资不低于****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更正为:类似项目是指:投资不低于****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修改部分内容如下: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中“*.*.*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内容更正为:现场项目经理必须是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上的项目经理(特殊情况除外,如:重疾特大病、死亡等)、项目经理离开工地应向发包人或监理人请假,得到同意后才能离开;每月在现场天数不少于 ** 天、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 * 小时;相关证件押证施工。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中“*.*.*”中“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内容更正为:不允许违法分包;如有合法分包,应按规定向建设单位备案;专业工程分包应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并备案 。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阆中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年**月**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