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0-24 00:00:00
- 包*(商品种数:*) 包合计:***,***.** 元
|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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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高新区公安分局交管支队巴福大队改造装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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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 | ¥***,***.**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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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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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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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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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每页盖章后的电子文档一份(建议以***格式的文档的上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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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工期:
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入场为准。质保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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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的竞选报价应是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的竞选报价。(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供应商少报、漏报的单价和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所有工作内容,但不能获得索赔。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的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综合单价包含定额所包括的所有工程量内容,中标后必须完成该子项所有工作内容。
*.本工程由供应商根据企业内部经济测算、结合市场价格信息、管理工作技术水平面,综合测定后报价。
*.本项目竞选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拆除、清运、施工设备、施工标准化与安全措施费用、人工费、环保、材料、安装、措施、维护(含材料、设备、器具、半成品、成品等)、质保、检验检测试验费、管理、利润、规费、税金以及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政策性文件规定、保证工期、质量、文明施工、验收通过、资料归档的各项费用,还包括比选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包含的明示的、隐含的(人工、规费、税金政府调整)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
*.该项目为预算总金额内的总包干价项目,竞选函的竞选总报价应与工程量清单报价总金额一致,竞选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如有该项目必须但设计缺失或变更的内容,竞选方应统一考虑在总报价内,原则上不增加签证费用。
*.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供应商不得修改。
*.本采购项目设置的最高限价为:¥******.**元(大写:肆拾玖万伍仟捌佰陆拾元捌角捌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元。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报价时不得调整,否则由作无效处理。
本工程比选将设置全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及措施费报价均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及措施费最高限价,否则由评审小组作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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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付款方式 :
(一)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履约保证金,通过现金转账形式或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形式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逾期未缴纳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验收合格后,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二)付款周期:第一笔,签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预付款(中标人应出具同等额度的银行担保函)。如中标人不需要预付款的,在签订合同时应出具书面说明。
第二笔,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完成合同全部内容,工程完工竣工验收合格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质保期*年。
(三)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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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说明: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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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价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采购方式,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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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说明:本采购项目由代理机构委托实施,经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协议约定,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 ****.**元 ,由中标供应商通过公对公支付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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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相关费用说明: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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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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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人: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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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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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纠纷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高腾大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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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人: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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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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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含谷镇高腾大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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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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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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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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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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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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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