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0-24 00:00:00
忠县光储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二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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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忠县光储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二期)已由重庆市忠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兴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重庆兴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忠县各乡镇(街道)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公共充电站总功率*.*万**;新建专用车辆充电站总功率*.*万**;新建超充站总功率*.**万**、***车网互动站**个。充电把数***把,总功率*******,安装***车网互动站**个,改造换电站*座,安装用户侧储能系统***组及配套基础设施等。
*.*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亿元
*.* 招标范围:忠县光储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二期)发布的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 标段划分(如有):/
*.*其他:/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 招标人: | 重庆兴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敏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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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重庆市忠县忠州街道州屏环路**号附***号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金石支路***号**幢**** |
| 联系人: |
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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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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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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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