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10-24 00:00:00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拆除原东区办公楼资产残值转让公告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选择以现场竞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标的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拆除原原东区办公楼(清水河路西侧)资产残值。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拆除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附属物、机器设备:
(*)房屋建筑物:包括办公楼、食堂、配电房等共*项,面积合计约****.**㎡;
(*)构筑物附属物:停车场地坪,面积****㎡
(*机器设备:包括干式变压器、配电柜等*项。
*.本次转让标的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资产明细表》仅供参考,标的数量、质量、面积、外观、结构等均以勘验时实际状况为准。本次提供的附件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须对照附件清单赴标的现场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充分了解、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标的全部情况,成交后不得以任何借口退回标的资产或拒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标的移交时均以现状交付,请各意向受让方勘验现场时做好拍照、录像等相关记录。
(三)特别提示:
*.本项目对拆除单位的拆除资质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意向受让方不得再转让或分包拆除业务。如受让方不按照上述要求履约,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环保相关部门要求,意向受让方报价时应考虑由此产生的文明施工及环保费用,严格按《拆除工地现场环保要求》(详见附件)将环保措施落实到位。若因环保问题而导致的罚款、停工以及因未按期完成拆除工作而导致的没收履约保证金等一切损失及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需对现场进行勘察。勘察时需向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提供拟拆除单位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看货确认单》(详见附件)由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公室盖章后方可报名。
三、转让方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四、转让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标的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并取得了相应批准。
五、转让标的的资产评估情况
*.资产评估的委托方: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评估机构:安徽鼎晟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年*月**日。
*.评估报告名称及文号:《资产评估报告》(皖鼎资评字[****]第***号)。
*.评估对象: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拟拆除原东区办公楼(清水河路西侧)资产残值进行处置行为涉及的资产。
*.资产评估结果:在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元。
*.评估备案机构: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六、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人民币***,***.**元。
*.标的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要求:
(*)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付清标的全部转让价款。
(*)标的全部转让价款支付到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与标的转让的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受让;所提交的受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本项目对拆除单位资质要求”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
(*)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向转让方提供相应资质证明,不再转让或分包拆除业务。如受让方不按照上述要求履约,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如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意向受让方承诺:已现场查勘转让标的,对转让标的的情况和现状进行了详细了解和调研,对其存在的投资风险已做了充分预判,均放弃对转让标的提出种类、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结构等方面的异议,如因此产生任何经济、法律风险,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意向受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状况(包括但不限于种类、型号、质量、数量等)以移交时现场实物为准,如与本公告或附件清单表述存在差异,不调整成交价款。
(*)意向受让方承诺:对“根据环保相关部门要求,意向受让方报价时应考虑由此产生的文明施工及环保费用,严格按《拆除工地现场环保要求》(详见附件)将环保措施落实到位。若因环保问题而导致的罚款、停工以及因未按期完成拆除工作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及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的情况已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意向受让方承诺:受让方在与转让方办理转让标的拆除交接手续,拆除交接手续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受让方方可进入厂区对转让标的相关资产进行拆除,自办理完毕拆除交接手续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照《拆除工地现场环保要求》(详见附件)进行施工,包括但不仅限于编制专项方案、规范设置围挡、按环保要求进行施工、按环保要求清运建筑垃圾等,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对有关部门的各项环保检查工作受让方均应予以配合。
(*)意向受让方承诺:竞得转让标的后,在实施拆除过程中应严格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必须自行拆除,不得分包、转包。
(**)意向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组织拆除工作;拆除施工现场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线和相关的安全警示标志,并由专人监护;拆除工程施工应按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受让方对拆除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发生安全、环保责任事件,给转让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且不退还受让方已支付的转让标的的转让价款,并有权追究受让方的相关责任。
(**)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按照《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对建筑垃圾进行堆放、运输、处置,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施工单位在进场施工前应编制《建筑垃圾处置消纳方案》(模板详见附件)上报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若因建筑垃圾相关问题而导致的罚款、停工以及因未按期完成拆除工作而导致的一切损失及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对转让标的相关资产进行拆除时,自行负责施工用水、用电,所有费用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对转让标的相关资产拆除时,须按照转让方要求进行拆除工程施工;拆除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安全事故责任、行政处罚及风险等一切责任、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或因过错造成转让方或/及第三人损失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在办理完毕转让标的拆除交接手续之日起**日内,按照转让方要求完成转让标的相关资产的全部拆除工作,达到净地交付标准,并通过转让方验收;如因延期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受让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意向受让方承诺:如受让方在拆除过程中发现转让标的中可能存有危险废物,则自行依法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规定聘请专业的机构甄别转让标的中危险废物;甄别出的危险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行依法处理,甄别及处置费用自行承担,否则,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方无关。
(**)意向受让方承诺:同意转让方不开具发票,转让过程中产生相关税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承诺:对《产权交易合同》(样本)内容已全面了解,且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且具备相关资质的法人。
七、转让信息
(一)公告期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日历天),公告期内可报名,不再另设报名时间。
(二)现场勘察时间
转让方组织统一现场勘察,时间定为****年**月**日上午*:**。
(三)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上午**:**,提前**分钟入场。
地点:芜湖经济开发区房屋征收办公室***室。
(四)交易方式
*.此次转让采取线下现场报价方式;
*.报价方式:意向受让方经限产勘察后,自行填写报价单,并将报价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委托函、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份投标材料放置于密封文件袋内,贴好封条。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统一拆封并完成报价,中标单位为现场最高报价单位,如因其它原因导致最高报价单位无法完成标的拆除工作,顺延为第二名报价单位实施拆除,之后不再顺延。
*.中标单位应于竞价活动结束后与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办签定《产权交易合同》。
(五)受让方依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将标的全部转让价款于*个工作日内交付至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办指定账户。
八、联系方式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办
联系人:杨辉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经开区华山路**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