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2025-10-24 00:00:00
浙江省第五监狱狱内口腔诊疗服务采购已由有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根据采购人内部管理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简易程序进行采购,现发布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内容:
浙江省第五监狱狱内口腔诊疗服务采购,预算金额**万元,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并生效起**个月),具体内容(含货物清单目录及基准价)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数量及金额据实结算,采购人不保证最低结算金额。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
*、公告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在采购人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包括本单位中层领导干部亲属及其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本次采购活动拒绝响应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响应;
*、特定资格条件: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并具有经核准登记的口腔科诊疗科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双休及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下午**:*****:**
*.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人民西路***号仙都大厦*楼)
*.获取文件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发送。
*.采购文件工本费用:***元/份,提交资料时支付给代理机构(支付宝:***********孙,转账时备注单位名称),售后不退。
*.潜在响应人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版块公告附件中公布的采购文件仅供公众查阅,不视作获取采购文件。同时潜在响应人在参加响应前应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响应人未及时查看项目的变更情况造成投标无效的,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五、响应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六、响应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人民西路***号仙都大厦*楼)
七、评审时间:****年**月**日**:**时
八、评审地点: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市人民西路***号仙都大厦*楼)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元)。
交付方式:
*、银行转帐,响应人应于****年**月**日**:**时前(时间以代理机构查询到的到账时间为准)从响应人基本账户缴纳交至下列账户内。
户 名: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账号:***************
缴纳保证金时请备注:五监狱内口腔诊疗服务。
*、响应人也可选用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进行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或保函、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上须明确注明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保函额度须满足投标保证金额度要求。出具保函的银行需满足以下条件:
(*)在金华市行政区域内的银行或保险公司或融资性担保公司;
(*)按规定需要使用保证金时,可立即使用现金支付;
(*)纸质保函或纸质保单有效期须大于等于投标有效期。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响应人以纸质保函方式投保的,须在开标当天携带纸质保函至开标现场供查验。
十、其他事项:
*、响应人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响应人单位公章):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联系方式);
(*)响应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诊所备案凭证复印件。
*、响应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料。
十一、发布公告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非政府采购版块、招天下网站。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浙江省第五监狱
联系人:石女士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及报名联系人:孙益凤邮箱:**********@**.***
联系电话:*************、***********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人民西路***号仙都大厦*楼
*.监管机构名称及监督电话:纪检科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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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五监狱狱内口腔诊疗服务采购采购文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