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公园服务中心公园广场清雪服务项目(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2025-10-24
黑龙江/绥化 招标采购
绥化市人民公园服务中心公园广场清雪服务项目(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黑龙江/绥化-2025-10-24 00:00:00
绥化市人民公园服务中心公园广场清雪服务项目(第*次)比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公园广场清雪服务项目(第*次)
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需求详情:

*、服务地点为绥化市人民公园服务中心下辖各个公园和广场,包括东湖公园、东湖湿地公园、光影时代主题公园、育新广场、圈树广场、滨水一期、朝中广场、禁毒主题公园、人民公园等区域。*、人员要求:要求配备 * 人(每人 **** 元/月(含个人保险))。乙方需为所有服务人员交纳个人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遵守公园广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时间:**** 年 ** 月 * 日到 **** 年 *月 **日。 *、清雪作业要求和标准:以雪为令,小雪当天完成清理任务,雪停路净;中雪 *** 天内完成清雪任务;大雪 *** 天内完成清雪任务。(*)要求路面清雪达到路见本色,见道线,无雪条,无冰包,路牙子和路边无积雪,花池,树林内无雪堆。(*)作业时严禁使用融雪剂。配备清雪用器械、铲车、清运车辆至少一台。 *、清运标准:积雪边清理边及时运出,按市相关职能部门要求将冰雪运至指定地点。 *、按照上述标准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期拨款。

服务周期:***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花园街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绥化市人民公园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晓非
联系电话:***********
联系座机:************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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