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明财采投处【2025】3号
2025-10-24
黑龙江/绥化 质疑投诉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明财采投处【2025】3号
黑龙江/绥化-2025-10-24 00:00:00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 明财采投处【****】*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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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明财采投处【****】*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州新时空会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绿茵街*号之三

被投诉人:黑龙江睿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爱达尊御******楼****室

被投诉人:明水县教育局

地址: 明水县教育局

四、基本情况

受理投诉后,立即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工作,向被投诉人转发投诉书副本。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明水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等现行法律法规、地方性规范文件,针对投诉事项,回复如下: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该项目符合采取非招标采购方式条件。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参数,可以选择竞争性磋商方式。本项目参数较多,属于技术复杂项目。另,根据****年明水县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文件(明财发【****】**号)第四条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为大于或等于***万元,本项目数额未超过限额标准,不适用于公开招标,采购人自行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符合法律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综合前期调查情况,该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认定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向绥化市财政局或明水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月内向明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执法机关名称:明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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