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2025-10-24 00:00:00
青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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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局决定,将对青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贵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贵单位前来领取采购文件,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的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青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记录仪综合服务项目。
*、项目单位:青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控制价: 前端建设费用**元/月/台(人民币),物联网网络流量费及重保服务功能费最高限价*.**元/*。
*、标段(包别)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包别。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年,采用*+*+*模式,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阳县蓉城镇公园路***号
方式:现场报名,领取谈判文件。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信誉要求: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及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发布的为准(需提供相应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应为具备承接本项目能力的基础电信运营商。
特别说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按照其特点在采购文件中作出专门规定”,基础电信运营商集团公司、省市级分支机构(分公司)、县分支机构(分公司)可以认定为层级隶属关系。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加投标: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基础电信运营商法人的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本项目文件需要法人、法定代表人提供材料和履行的行为均可由参与投标的法人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其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提供和履行。
四、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青阳县蓉城镇公园路***号
*、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五、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材料:企业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号码)及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姓名须与单位介绍信上的报名人相符)、企业营业执照。
六、联系方式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青阳县陵阳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瑞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公园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贺汀琼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