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10-24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业园区管委会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要素市场化服务系统建设管理运营项目 |
|---|---|---|---|
| 分包名称: | 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要素市场化服务系统建设管理运营项目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 | **********其他运营服务 | 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要素市场化服务系统建设管理运营项目 | 国家葡萄及葡萄酒产业开放发展综合试验区要素市场化服务系统建设管理运营项目建设、管理及运营主体招标 | * | *******.** | 标的**其他运营服务: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年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服务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最低报价得 ** 分。 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 | 商务响应 | *.** |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合同履行期限、投标有效期),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
| * | 服务需求响应情况 | **.** | 服务需求响应的投标供应商得 ** 分, 以此为基础: 服务需求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服务需求的,每有一项减 *.* 分;减完为止。 注:各投标人所投服务需求指标必须真实有效,如出现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 | 项目理解 | **.** | *.投标人充分理解项目背景,对项目工作 范围、工作任务、工作内容有清晰且准 确的认知,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及执行措施,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对重难点工作有详细可行的解决办法,思路与逻辑清晰、缜密,能针对项目需求提出科学、合理化的优化建议的,得 ** 分; *.投标人充分理解项目背景,对项目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工作内容有清晰且准确的认知,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及执行措施,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对重难点问题有详细可行的解决办法,思路与逻辑清晰、缜密的,得 *分; *.投标人对项目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工作内容认识清晰,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及执行措施,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思路与逻辑清晰,但对重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不够准确具体的,得*分; *.投标人对项目工作范围、工作任务、工作内容有一定的了解,但不够清晰,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存在偏差的,得 *分; *.投标人对本项目理解与本项目无关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 | 项目需求分析 | **.** | 项目需求分析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分体现出对项目的专业优势(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服务内容明细): (*)项目需求分析完整、详细,对项目理解深刻,针对性强的得**分; (*)较详细、合理、对本项目分析具有一定针对性、适用性*分; (*)有项目需求分析方案,对项目把握基本到位,针对性差的、基本满足本项目的*分; (*)项目需求分析方案内容不详细、不全面、可操作性较差的得*分; (*)项目需求分析方案对本项目无针对性且适用性与本项目无关得*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
| * | 服务方案 | **.** | 服务方案(对项目的服务思路和服务路线的前瞻性、完整度、清晰度和可操作性等进行综合评比打分):(*)服务方案内容详细、规范具体,有完整服务体系的,完全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得 **分; (*)服务方案内容较详细、较规范具体的,有完整服务体系且能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得 ** 分; (*)服务方案内容基本详细、基本规范具体,有完整服务体系且基本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得的得*分; (*)服务方案内容不够详细、不够规范、不具体,服务体系基本完整且基本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得的得 *分; (*)服务方案内容不详细、不规范、不具体,无完整服务体系且不能满足招标文件需求且与本项目无关得*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
| * | 质量控制体系及保障措施 | **.** | 质量控制体系及保障措施(针对项目制定有针对性的保证服务质量的保证措施及体系): (*)质量控制体系内容齐全、规范、有针对性、清晰合理的得 ** 分; (*)质量控制体系内容较齐全、较规范、有针对性、清晰合理的得 * 分; (*)质量控制体系内容基本齐全、基本规范、无较强针对性、混乱的得*分; (*)质量控制体系内容不齐全、不规范、无针对性、混乱且与本项目无关得*分; (*)质量控制体系与本项目无关得*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
| * | 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 | **.** | 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针对项目制定有针对性的进度计划安排、进度分配安排合理科学且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计划合理、有针对性、进度分配科学且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得 ** 分; (*)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计划较合理、有针对性、进度分配科学且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得 * 分; (*)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计划基本合理、有针对性、进度分配较科学且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得 * 分; (*)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计划基本合理、无针对性、进度分配科学且能在规定时间内基本完成的得 *分; (*)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不满足本项目需求且与本项目无关得*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
| * | 档案管理(后期档案移交包括纸质档案及电子档案) | **.** | 档案管理(档案管理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能保障项目资料安全完整): (*)档案管理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能保障项目资料安全完整的得**分; (*)档案管理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能基本保障项目资料安全完整得得*分; (*)档案管理方案一般,基本保障项目资料安全完整的得*分; (*)档案管理方案不满足本项目需求且与本项目无关得*分 (*)档案管理与本项目无关得*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
| ** | 服务承诺 | **.** | 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服务承诺,根据提供的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供应商承诺在合同服务期内,收到采购人请求时,响应时间为 * 小时以内;*、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保密承诺;*、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廉洁从业承诺;*、投标供应商承诺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行业标准,不得出现错项漏项,如出现错项漏项,承诺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处罚): (*)服务承诺内容详细、具体,有完整的服务承诺体系的每项得*.*分; (*)服务承诺内容较详细,较具体,有完整的服务承诺体系每项得*.*分; (*)服务承诺内容一般的每项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 ***项投标供应商须逐项进行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相关承诺应明确,要有对应保障措施,经济等处罚措施,无对应保障措施,经济等处罚措施,此项不得分;此项作为合同附件且以上承诺作为考核标准,如有违反按约定处罚,投标供应商中标后未按承诺执行的,采购人有权按照承诺进行处罚。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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