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攀昆大厦有限公司1.7165%股权
2025-10-24
四川/攀枝花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昆明攀昆大厦有限公司1.7165%股权
四川/攀枝花-2025-10-24 00:00:00

昆明攀昆大厦有限公司*.****%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昆明攀昆大厦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方名称 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一、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不备查。 (二)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和了解,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承诺已知晓本次股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并愿意承担,股权成功受让后不得因此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三)本次评估报告披露如下特殊事项。意向受让方报名即代表其已知悉上述特殊事项,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上述事宜为由拒不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者拒不支付交易价款: *、昆明攀昆大厦有限公司将攀昆大厦的地下一层(人防设施及停车场)、* 层(酒店大堂、商场部分大堂)、* 层至** 层出租给云南欢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期限**年,租赁到期日为****年**月**日;将攀昆大厦的*层商场出租给云南恋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租赁期限*年零**个月,租赁到期日为****年*月*日。本报告分别以租约期内租金和租约期外正常客观租金评定估算投资性房地产市场价值。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 号)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 年第 ** 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因昆明攀昆大厦有限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本报告不考虑增值税抵扣对评估价值的影响,本报告评估结论为含增值税价。请报告使用人予以关注。 *.根据 **** 年*月*日昆明攀昆大厦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为投资性房地产攀昆大厦(房屋所有权证为《昆房权证第 ********* 号》、《昆房权证第 ********* 号》《昆房权证第********* 号》《昆房权证第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为《昆国用(****)第 ***** 号》),抵押人为昆明攀昆大厦有限公司,抵押权人为长城华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高新科技支行,债务人为攀枝花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第十八条约定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债务人办理各类信贷业务而实际对债务人形成的一系列债权,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金额为等值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根据被评估企业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确定房屋评估面积。若与政府不动产管理部门最终确认建筑面积不一致,请按评估单价及确认后建筑面积调整评估结果。 二、本次转让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债权债务继续由标的企业享有和承担。 三、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四、其他事项: *、本次转让标的为昆明攀昆大厦有限公司*.****%股权,意向受让方报名参与受让前,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本次股权交易的标的不存在抵押、担保、质押和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附带任何或有负债或其他潜在责任,亦不存在任何针对该股权的争议、仲裁及诉讼等情形。 *、期间损益:标的企业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享有或承担。 *、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相关税费承担:股权过户产生的各类交易费、税费等成本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和瑕疵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和瑕疵,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全部交易价款、双方服务费和已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 *、为保护交易各方利益,避免各方遭受损失,本公告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报名人自愿在交易系统提交报名并被确认为意向投资方即视为同意并作出如下承诺:若本项目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在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投资方均未报价的,挂牌申请人及产权交易机构有权扣除该项目意向投资方保证金,作为对本交易守约方的补偿。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按网络竞价方式成交应收取的受让方服务费为计算标准,在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前述费用后,挂牌申请人同意将保证金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其它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条件; (三)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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