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程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2025-10-24
天津 招标采购
和平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程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天津-2025-10-24 00:00:00

和平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程*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备案号:******************
招标项目编号:********************
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平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程 已由天津市和平区行政审批局以津和审批投【****】*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建设资金为**********元,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元,自筹及其他资金**********元, 出资比例为区财政投资**.**%,自筹及其他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项目概况:和平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 *****.** 平方米,包括小区更新、房屋修缮、小区内部以及小区周边的配套设施提升等,总投资额 ******.** 万元。
*.* 工程建设地点:北至陕西路、南至南京路、西至锦州道、东至长春道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和平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程兆丰路片区*陕西路***号修缮工程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规模为***.**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面积***.**平方米,最大高度**.**米,最高层数*层,单体最大跨度*.*米。结构类型:砖木结构。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保修阶段。本标段投资额*****元。
*.*
计划工期要求: 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 或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格: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本项目应配备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均应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其他资质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至****年**月**日**时**分**秒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秒,投标人应于当日**时**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招标人: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张华刚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号
邮政编码:******
联系人:赵斌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芳梅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新津二支路交口新科园**号楼二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周烨、陈树锦、李曼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张华刚
电话:********
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号
天津市和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孙嘉泽
电话: ********
传真: ********
电子邮箱: ********@**.***.**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哈密道***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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