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运城-2025-10-24 00:00:00
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遴选夏县滨河大道北侧绿化工程监理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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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夏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
为确保夏县滨河大道北侧绿化工程顺利实施,我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价格合理的招标代理公司公司负责实施本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夏县滨河大道北侧绿化工程
二、工程概况:该工程全长*****,西起大禹公园,东至瑶台山(体育馆段***米绿化已完工)。在大禹公园至康杰路段道路北侧新建*米绿道,包含*.*米绿化带,长***.*米、宽*.*米健身步道及景观节点,在沿线建筑物前新建花池;在体育馆至瑶台山段北侧新建****平方米(*亩)口袋公园,新建***米黄岗岩路沿石和白沙河公园对称绿篱。工程中标价***.******万元。
三、服务范围:负责本项目的监理相关工作。
四、最高限价:监理费为工程中标价的*.*%。
五、报名条件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持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资格及能力;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六、报名材料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简介及主要业绩;
*.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复印件及办公场所照片;
*.出具近三年没有不良行为的承诺书;
*.报价函(按收费比率报价(保留两位小数))。
上述材料提交时,报名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所有材料装订成册,装入一个文件袋密封包装。密封袋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姓名、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密封。如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遴选办法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根据夏县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建立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规定,遴选确定合作单位。
八、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月**日(工作日上班时间),可直接送达,也可邮寄送达,邮寄材料报名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文件将不予受理。
九、报名地址:夏县住建局法规股(新建北路*号)
联系人:畅先生*****;***********
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由夏县住建局负责最终解释,且以夏县住建局解释为准。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