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0-24 00:00:00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提升*学生课桌凳(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彭水财采购〔****〕***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提升*学生课桌凳(第二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提升*学生课桌凳(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聚成万顺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领港片区西南商贸城**区****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装备和后勤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装备和后勤服务中心
被投诉人*:重庆兴辰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西路**号*栋*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招标文件设置*套需要开模定制的样品作为加分要求,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提升*学生课桌凳(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彭水财采购〔****〕***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提升*学生课桌凳(第二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能力提升*学生课桌凳(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聚成万顺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领港片区西南商贸城**区****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装备和后勤服务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教育装备和后勤服务中心
被投诉人*:重庆兴辰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武隆区芙蓉街道芙蓉西路**号*栋*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招标文件设置*套需要开模定制的样品作为加分要求,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平等条款,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九条(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予以驳回。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