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舟山-2025-10-24 00:00:00
招标文件预公示,以最终备案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定海工业区新材料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经四路、经五路一期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非必招项目)
*.招标条件
定海工业区新材料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经四路、经五路一期道路工程已由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舟山国际粮油集散中心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舟山国际粮油集散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估算建安费约****万元,为定海工业区新材料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经四路、经五路一期道路工程,道路定位为园区次干路,新建道路总长*.****,其中经四路宽***,经五路宽***,新建桥梁两座,配套建设雨污水管及绿化工程。建设地点:定海工业区新材料产业园。本项目施工建安费用为****.****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包括道路、排水、桥梁、交安、照明、信号灯等所有工程安全、进度、投资、质量等的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本次招标控制价:**.* 万元。下浮率区间:*.*%(含)**.*%(含)。
*.*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二)拟派项目总监: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资格,且无在建项目,并符合浙政发[****]**号文件规定和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
(三)其他:
*.*企业、项目总监经营行为:未被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评审基准日期尚在限制期限内);
*.*项目班子配备:项目总监、班子成员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须提供连续*个月(****年*月、****年*月、****年*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省外监理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监理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限额以下平台”栏目。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限额以下平台”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月** 日** 时**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限额以下平台”栏目。
*.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国际粮油集散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定海工业园区兴园路*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号建设大厦*座**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
|
标段名称:定海工业区新材料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经四路、经五路一期道路工程监理
|
|||||||||||||||||||||||||||||||||||||||||||||||||||||||||||||||||||||||||||||||||||||||||||||||||||||||||||||||||||||||||||||||||||||||||||||||||||||||||||||||||||||||||||||||||||||||||||||||||||||||||||||||||||||||||||||||||||||||||||||||||||||
|
开标地点: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区分中心开标室(二)
|
|||||||||||||||||||||||||||||||||||||||||||||||||||||||||||||||||||||||||||||||||||||||||||||||||||||||||||||||||||||||||||||||||||||||||||||||||||||||||||||||||||||||||||||||||||||||||||||||||||||||||||||||||||||||||||||||||||||||||||||||||||||
|
开标时间:****/**/** **:**:**
|
|||||||||||||||||||||||||||||||||||||||||||||||||||||||||||||||||||||||||||||||||||||||||||||||||||||||||||||||||||||||||||||||||||||||||||||||||||||||||||||||||||||||||||||||||||||||||||||||||||||||||||||||||||||||||||||||||||||||||||||||||||||
|
定海工业区新材料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经四路、经五路一期道路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由舟山国际粮油集散中心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定海工业区新材料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经四路、经五路一期道路工程监理,由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于****年**月**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海区分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推荐结果如下:
招标控制价:******元。根据现场摇号,抽取的下浮率*:*%,评标基准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舟山市普陀永安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姜云,投标报价:******元,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 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戴 达,投标报价:******元,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 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恒合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徐 波,投标报价:******元,监理服务期: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 日历天。
评标纪要:
在商务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浙江百汇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配备的市政专业监理员叶磊未提供市政专业监理员证书; *) 成诚程(舟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配备的资料员兼安全专业监理员王伟军未提供安全专业监理员证书;*) 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配备的资料员俞玉燕未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其他能证明是本企业人员的材料证件。评标委员会对上述*家发起询标,根据回复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否决投标的情形(*)详细评审内容“ ⑦项目班子人员未提供投标须知*.*.* 条规定的社保(基本养老保险)证明的,拟派的项目总监和项目班子人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定,上述*家商务评审不予通过,取消其评审入围资格,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年**月**日始*个工作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名义加盖公章、个人必须署实名)。
招 标 人:舟山国际粮油集散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舟山市定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中标结果公告
|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定海工业区新材料园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经四路、经五路一期道路工程监理 招标人:舟山国际粮油集散中心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类别:工程*监理*市政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监理*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监理*市政工程*园林与绿化;工程*监理*市政工程*机电设备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地点:定海工业区新材料产业园 |
|||||||||||||
|
|||||||||||||
公告开始时间:****年**月**日 |
公告结束时间:****年**月**日 |
||||||||||||
其他说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