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龙冈畲族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项目中标公示
2025-10-23
江西/吉安 中标结果
永丰县龙冈畲族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EPC+O)项目中标公示
江西/吉安-2025-10-23 00:00:00
永丰县龙冈畲族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目中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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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丰县龙冈畲族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采购

施工运营总承包(***+*)中标公示

永丰县龙冈畲族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项招标于****年****日上午**:**时举行开标会,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现将预中标施工企业及其建造师公示如下:

预中标单位: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马志勇

证书编号:皖****************

施工团队项目技术负责人: 颜阿清

证书编号:******************

设计负责人:王彬

运营负责人:夏承波

施工员:陈永杰质量员:顾家

安全员:王海滨 材料员:陈军

招标控制价:********.**元

********.**元

公示时间:****年****日至****年****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永丰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永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永丰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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