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2025-10-24 00:00:00
郴州市康养中心食堂经营权外包项目 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发布单位: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郴州市康养中心食堂经营权外包项目
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变更为如下格式: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三、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五、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六、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九、我单位可提供与米面油、调料、肉类、冷冻类等主要食材供应商签订的长期合作协议和《食品安全承诺书》,以及食材供应商的合法合规食品经营资质证明,明确食材质量标准、验收流程、溯源制度及违约条款等。
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在“信用中国”、“信用湖南”、“信用郴州”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以上,其它内容不变。如对以上更正事项有异议请于开标前提出,同时报名延期至**号下午**:**,否则视为认可。
*.采购人信息
(*)医院名称:郴州市康养中心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号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郴州分公司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芳头小区 *期*栋*单元*楼
(*)联系人:黄雅丹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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