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10-24 00:00:00
信息系统建设升级采购补充公告(第二次)(*****************)(第*包)
信息系统建设升级采购补充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信息系统建设升级采购补充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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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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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系统建设升级 |
采购屏显、网络、音响、监控、管控终端等信息系统设备。 |
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
***.***万元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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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示时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含),**个日历天。
二、采购需求明细:详见附件*。
三、商务要求:详见附件*。
注:本项目与*月**日进行了意向公开,经采购需求编制程序,对采购需求做出部分内容调整。
四、意见反馈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或者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时限内以网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反馈邮箱:*********@**.***)反馈。
五、提交要求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三)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以下反馈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或未在公示截止时间内提交的,我部将拒绝受理。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采购意向建议反馈表(格式见附件*);
*.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
五、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重庆某单位
联系人及方式:李老师,************。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
监督人:陈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