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信息公告第十五号
2025-10-24
黑龙江/大庆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信息公告第十五号
黑龙江/大庆-2025-10-24 00:00:00
黑龙江/大庆-2025-10-24 00:00:00
投诉处理信息公告第十五号
作者:大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大庆市讯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龙永路**号
被投诉人:大庆实验中学
地 址: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秀水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大庆实验中学*********年度物业服务于****年**月**日开标结束,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大庆市煜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此公司于****年**月**日成立,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应依法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明确写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投标人应对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诉事项*:经我司在国家承认的相关网站查询“大庆市煜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大庆琳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登记邮箱一致均为:**********@**.***。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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