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保城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
2025-10-24
浙江/绍兴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绍兴市越城区保城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
浙江/绍兴-2025-10-24 00:00:00
浙江/绍兴-2025-10-24 00:00:00
绍兴市越城区保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绍兴市越城区保城置业有限公司**%股权 |
| 转让方名称 | 绍兴市越城区城市发展综合保障服务有限公司 |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
| 转让比例 | **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 重要信息披露 | *.标的公司名下有一目标地块(土地款已付清,权证尚未办理):越城区*********地块(雄盛北侧地块) *.目标地块的开发须按照《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区*********地块(雄盛北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越城区*********地块(雄盛北侧地块)项目开发建设履约监管综合约定协议》等具体指标及要求执行(详见公告附件)。 *.根据越城区常务会议精神,雄盛北侧地块的开发、建设等工作由标的公司负责实施。标的企业正在与绍兴市越城区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协商签订《越城区雄盛北侧地块房屋回购协议》(模版详见公示附件)。合同目前尚未签订。 *.意向方对标的企业股权(含目标地块)需要进行尽职调查的,请联系转让方何经理,联系电话:*************。意向方报名视为转让标的详情及相关政策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项目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或要求调整成交金额。 *.转让方就其持有的转让标的所认缴的出资****万元人民币,尚未实缴到位。根据绍兴市越城区保城置业有限公司章程约定,注册资本应在****年*月*日前足额缴纳。转让方承诺在标的企业变更登记前按出资人协议及章程规定实缴到位。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



